#租屋糾紛 300億元租金補貼2.0精進方案

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指出 「租金補貼2.0專案」 ✅採取隨到隨辦 ✅不再訂定申請期限制 民眾只要覺得符合資格隨時線上申請 ✅免房東身分證、租賃契約 ✅無房屋範圍資料者可切結 ✅合格家戶回溯到申請日開始補貼 ✅18歲以上學生皆可申請 等報行政院核定後,預估在今年6、7月左右 開辦。 若承租遇到房東拒絕、刻意刁難或以「調漲租金」或「提前終止租約」等不當手段,限制或阻止申請租金補貼情形,別忘了捍衛自己的權益,同時還能向檢具事證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局(處)或消保官提出申訴或檢舉。 順道一提:內政部過去就曾說明,若房東禁止或刻意刁難房客申請租金補貼,以及租客要求房東提供租金補貼相關申請資料(如身分證字號)而房東拒絕,甚至給予「調漲租金」「負擔所增加稅賦」或「提前終止租約」等不當手段,房客可拒絕及主張無效外,房客還可向檢具事證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局(處)或消保官提出申訴或檢舉,讓縣市政府提出申訴要求改正,如不改正者,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可處3萬至30萬元罰鍰!仍拒不改正者,得按次處罰,可加重處50萬元罰鍰。 房客甚至還可以檢舉房東逃漏稅,依稅捐稽徵法第49條之1規定,稅捐稽徵機關就檢舉案件經查明屬實,且裁罰確定並收到罰鍰者,將以收到的罰鍰提撥20%做為舉發人獎金,每案最高以新臺幣480萬元為限。 其實並非租客報租補就增加房東的稅賦,通常都是本身根本就沒報稅,也就是自己逃漏稅在先,如果了解社會住宅關於房東的3稅減免,就會得知成為社宅房東的當下,就立即享「豁免條款」,以往逃的稅皆既往不咎。 所以與其擔心被租客檢舉逃漏稅、雙方因為申請租金補貼而導致不愉快,或許加入社會住宅、或成為公益出租人也是另一種選擇! 喬陽社宅/租賃住宅管理 蔡秈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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