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跟先生去看房
地點跟格局真的很喜歡
但⋯⋯⋯屋主的要求我覺得有點不合理
所以想問問大家的看法
這物件是在591上看到的
業務沒有做好轉達的部份
對一些週邊環境及社區狀況都不了解
有問題問業務,都說不知道、不清楚
你們到時候再問管理室或問屋主
好~沒關係,我可以自己問
回到屋主部份
屋主說,因有前租客工作調動關係著急退租
以致於房子沒有清潔髒兮兮的退租
雖然有扣除清潔費,但他覺得划不來
所以現在有人要承租
要同意他半年來巡一次,如果有聞到一丁點煙味無條件解約
另外因為屋子現況還有很多雜物及屋主的收藏品
要留一間房間讓屋主放他的東西
屋主說,我們才夫妻兩人
用不到四間房吧?
但我們會看到透天、四間房間
就是有規劃了呀⋯⋯😅
大家覺得呢?
要繼續談還是再找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