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收到房東的通知要繳房租電費和水費然後我看了一下我的電費竟然要三千六百多!!!我三月起租但是我五月底才入住,入住之前照理來說是沒有在用電的。然後我五月底開始住到六月初共二十天左右之後因為暑假所以就回家了,直到九月初要開學才回租屋處。那電費是從我起租到我開學前共六個月,但重點是!!!我算來算去我也就住了20天,其他時候人都不在,插頭也都拔掉了應該是沒有在用電的啊?怎麼會???而且我問了我媽我們家5-7月兩個月的電費也才2000多我怎麼可能才住了不到一個月電費要三千六百多到底有什麼問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