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圖,在9/8號時有跟房東白紙黑字明確寫下租約到9/30,10/2點交
實際上也在10/2完成點交並且已經歸還鑰匙,但押金只有先退一半是因為我需要購買新的椅子還給房東,並且明確寫出椅子問題處理完成後就退還剩餘的押金
10/6那個小姐姐回覆說沒有其他問題並已告知房東,也就是椅子的問題已經處理完畢
我應該算已經退租了吧?結果現在又要我來幫忙承擔公共區域的打掃問題
9/8談論的時候就有提的公共區域的問題,那個時候是說我會把我在公共區域的東西都清走,其他東西我不用管(不用管的部分是當時其他兩名房客得其中一人),但這個部分我沒有錄音錄影到😢
但現在當時在場的房客又要我一起整理公共區域
然後事實上公共區域我在租約內有打掃過兩次冰箱,他們現在看到的冰箱是我整理過的,原本真的超級骯髒

我真的不想再跟他們拉扯這些有的沒的了…
我只想要趕快把剩餘的押金退給我
朋友要我寄存證信函,她說點交完成退還押金就表示房東驗收完成,沒有理由再扣押我的押金,而且房東自己已經寫的很清楚了,椅子處理完就退押金,他沒有理由再扣我押金
但其實我們都不太懂法律,希望有人可以幫幫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