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疑問及問答分享 你願意花3200買一句「抱歉」嗎?

你願意花3200買一句「抱歉」嗎? 先說,我知道3200台幣其實沒有多到什麼程度。 如果今天只是單純問我: 「為了3200元,你要不要計較?」 我可能真的會說算了。 但這件事情讓我卡住的,從來都不是3200元本身。 而是—— 如果一開始沒有告訴我這個費用,為什麼入住之後才突然變成我的責任? --- 先簡單介紹一下人物 我跟朋友是在澳洲打工度假的工廠工作認識的,以下先稱她為 F。 F、她男友 R 和另一位朋友 i,原本是一起整租這間房子的成員。 目前房子裡住我們四個人: - F+R:情侶,住主臥+獨立衛浴 - 我:一間單人房 - i:一間單人房 - 另外還有一間空房 那間空房原本是有租客的,但對方後來臨時收到其他地方的錄取通知,所以搬走了。 --- 事件背景 我原本住的地方,一週房租是 200澳幣,包含水電瓦斯和網路,距離公司走路大約30分鐘。 後來因為工作認識F,剛好她跟我提到原本一起整租的其中一位成員要離開,所以問我有沒有搬家的打算。 她跟我說這間房子的租金是: 一週145澳幣,不包含水電瓦斯和網路。 但雜費平均下來,加上房租,一週大概也會落在 190~200澳幣以內。 這個價格對當時的我來說真的很有吸引力。 唯一的問題就是: 距離公司超級遠。 走路要1小時40幾分鐘。 不過F當時跟我保證,一定會找得到人載我。 而且R和i也跟我同公司,如果上班時間剛好對得上,他們也可以載我,只是會收車資,一趟3澳幣。 所以我是在知道這些條件的情況下,自己做了取捨。 我知道新家比較便宜,但距離比較遠;也知道租金145澳幣是不包含雜費的。 這部分我完全承認是我自己的選擇。 但**「空房費用需要由所有現有租客一起分攤」這件事情,從頭到尾沒有人告訴過我。** 這也是後面爭議的重點。 --- 事情的起因 前一位租客搬走之後,那間房一直找不到人住,所以目前就一直空著。 我們是每兩週把房租交給R,而我也是後來才搬進來的租客,所以租房相關的事情主要是由R和i在處理。 到了8月中的時候,剛好是繳房租的時間。 R突然通知: 因為現在空了一間房,所以這間空房的費用要由大家一起平分。 我看到這個訊息的第一個反應是: 「大家?」 應該不包含我吧? 因為我不是原本一起整租這間房子的人,我是後來才搬進來的租客。 而且入住之前,沒有人告訴我: 「如果未來有房間空著,這個空房的房租會由你一起分攤。」 所以我當下真的很困惑。 我甚至還想: 是不是R只是通知大家,但其實我不用付? 如果是這樣,那我多匯的錢,他應該會跟我說吧? 畢竟大家當初也是朋友。 如果今天換成是我,我可能會直接說: 「欸,你不用付這筆,這不是你的問題。」 所以我等了一下。 但R完全沒有特別說我不用付。 那個感覺就變成: 「這筆錢本來就是你該出的啊。」 我越想越不對,所以只好去找當初跟我對接搬家事情的F詢問。 (當時F人在台灣,我是等她回澳洲之後才跟她說。) F聽完後跟我說,租房的事情主要是R和i在處理,所以她會去問他們兩個。 --- 第一次跟R談 隔天我剛下班回家,在客廳遇到R,他就直接跟我談這件事。 他的說法是: 當初我搬進來的時候,沒有先告訴我空房費用需要大家分攤,是他們的錯。 他也跟我道歉,說他覺得很抱歉。 但是—— 我還是要跟他們一起平分這筆費用。 我當下真的滿頭問號。 因為在我的認知裡,如果一開始沒有把這個條件講清楚,那應該是他們需要承擔這個溝通上的錯誤。 但R的處理方式是: 「這件事情我們當初沒講清楚,對不起。」 然後: 「但是錢還是你要付。」 我當下其實沒有跟他爭。 只回: 「好,我知道了。」 然後回房間冷靜。 因為我真的差點牙起來😇 --- 冷靜後,我又出去談第二次 我冷靜之後,還是覺得這件事情不能就這樣算了,所以又出去找R談。 我跟他說: 「我還是不想為了不是我該負的責任付錢。」 我的內心OS: 「你一句『抱歉』,就要我拿台幣3200出來?」 「那我是不是花3200買了一句Sorry?」 😂 結果R跟我說: 「那我給你三個選擇。」 --- ① 分擔這筆錢 R說: 下一個租客可能再兩週會來看房。 如果對方入住了,我之後就不用再分擔空房的費用。 這個選項我真的有點問號。 因為: 來看房 ≠ 確定入住。 人家只是要來看看,你怎麼能確定對方一定會租? 而且如果下一個房客知道: 「這間房現在有一個空房,原本的租客還要一起分擔空房費。」 我都不知道對方聽到會不會直接: 「謝謝,再聯絡。」😂 所以我會覺得這個方案比較像: 「你先把錢付了,等我們找到下一個租客,這件事再結束。」 --- ② 房租從145澳幣變成225澳幣,但所有費用全包 這個我看到真的: ????? 原本談好的是: 145澳幣+水電瓦斯網路等雜費 現在變成: 225澳幣全包。 我當然知道,如果雙方願意,租金本來就可以重新協商。 但問題是: 這個新條件是在發生爭議之後才提出來的。 所以我當下的感受就是: 「所以我不接受分攤空房費,就改成另一種對我比較不利的租金方案?」 這讓我很難理解這到底是在解決問題,還是在重新談一個新的條件。 --- ③ 給我兩週找房 第三個選項: 給我兩週時間找新房。 但這兩週我還是要繼續平分空房費用。 等我找到房子搬出去之後,再退我押金。 老實說,這個選項反而是我最能接受的。 至少代表: 如果雙方真的談不攏,那就和平分開。 但讓我不舒服的是,整件事情從頭到尾的感覺都變成: 「這是我們提出來的條件,你從三個裡面選一個。」 可是我會覺得: 這本來就不是我一開始同意的條件啊。 --- 但我後來想了一下,我真的需要證明誰對誰錯嗎? 這也是我後來跟朋友聊完之後,開始重新思考的地方。 我朋友跟我說: 如果我入住之前真的完全不知道「空房需要由現有租客共同分攤」這件事情,那現在才突然把這個成本丟給我,她也會覺得不合理。 尤其我不是原本整租這間房子的人,而是後來才搬進來的租客。 所以我不接受這個費用,確實有我的道理。 但是她也提醒我: 我後面有一部分的想法,其實已經從「這個費用到底該不該由我負擔」,變成了: 「既然你們錯了,就應該怎麼補償我。」 例如: 「你們做錯事情,就應該自己承擔後果。」 「既然道歉了,就應該有補償。」 「朋友不應該這樣對朋友。」 這些確實是我的價值觀。 但我朋友說了一句我覺得很有道理的話: 對方不一定要按照我的價值觀處理事情。 所以我現在回頭看,我真正需要處理的問題其實沒有那麼複雜。 就是: 他們提出了一個我不接受的條件。 那我可以拒絕。 如果真的談不攏,我也可以搬走。 因為我自己也很清楚: 我不是非住這裡不可。 --- 所以我現在比較想問的是 我承認,我當初選擇搬進來,本身就是經過衡量的。 原本的房子: 200澳幣/週 全包 距離公司30分鐘(車程約5分鐘) 現在的房子: 145澳幣/週 不包含雜費 距離公司1小時40幾分鐘(車程約10分鐘) 我知道這些條件,也知道搬過來之後可能會有交通上的麻煩。 所以如果是「這間房本身的條件」,我願意承擔自己的選擇。 但我不能接受的是: 入住之前完全不知道有這個規則,入住之後才突然告訴我:這個成本現在也要算你一份。 這是我真正過不去的地方。 至於R是不是故意想佔我便宜? 老實說,我不知道。 我也不想直接說他就是想把我當盤子。 畢竟我現在只有我自己的視角,我沒有辦法知道他真正的想法。 也許他只是單純覺得: 「現在空一間房,大家一起分攤比較公平。」 也許他真的覺得自己提出的三個方案很合理。 但站在我的角度,我只知道一件事情: 這不是我入住時知道並同意的條件。 所以我不接受。 --- 至於我為什麼這麼氣 其實真的不是因為3200。 如果今天R一開始就跟我說: 「欸,這件事情我們當初沒有講清楚,這確實是我們的疏忽。你如果不想負擔,我們可以再討論怎麼處理。」 我可能根本不會氣成這樣。 甚至第一次談的時候,我還主動說: 我一開始先匯過去的 1600台幣 就算了。 就當作幫忙補貼一點,也算朋友之間的情分。 我不是那種每一塊錢都要算得清清楚楚的人。 所以我現在在意的反而是: 我都已經願意退一步了,為什麼還要再要求我承擔一個我入住前根本不知道的費用? 這讓我覺得很疲憊。 因為一件原本幾句話就可以講清楚的事情,最後變成我要一直解釋: 「為什麼我不想付?」 「為什麼我覺得不合理?」 「為什麼我不能接受?」 明明不是我造成的問題,最後卻變成我要一直想辦法處理它。 --- 最後 我現在其實也不知道自己最後會選哪一個。 可能留下來。 可能搬走。 也可能真的就為了3200元選擇花錢消災。 但我現在比較確定的是: 我不需要一定要證明R是錯的,也不需要一定要讓他承認自己不合理。 我只需要知道: 這個條件我接不接受。 答案是: 我不接受。 如果談不攏,那就搬。 畢竟我自己也說過,我不是非住這裡不可。 至於3200元值不值得計較,可能每個人的答案都不一樣。 有人會覺得: 「才3200,花錢消災。」 也有人會覺得: 「不是我的責任,為什麼我要付?」 所以我比較想問大家: 如果你是我,你會怎麼選? ① 吞下去,付3200,繼續住 ② 堅持不付,談到對方接受 ③ 直接搬走,眼不見為淨 ④ 其他更好的處理方式 我是真的想聽旁觀者的角度。 因為我現在也在學著分辨: 有原則,跟一定要爭個輸贏,可能真的是兩件不同的事情。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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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3啊(如果你找得到另外一個住處的前提 你們都有隔閡了,後面相處一定有問題,現在不處理只是留著後面爆掉而已,沒必要爭什麼,搬走就好 根本沒必要為了爛人爛事浪費時間,都出國了,當然要好好享受,幹嘛為了這種爛事搞壞自己心情
B1(已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