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疑問及問答分享 你願意花3200買一句「抱歉」嗎?
你願意花3200買一句「抱歉」嗎?
先說,我知道3200台幣其實沒有多到什麼程度。
如果今天只是單純問我:
「為了3200元,你要不要計較?」
我可能真的會說算了。
但這件事情讓我卡住的,從來都不是3200元本身。
而是——
如果一開始沒有告訴我這個費用,為什麼入住之後才突然變成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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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簡單介紹一下人物
我跟朋友是在澳洲打工度假的工廠工作認識的,以下先稱她為 F。
F、她男友 R 和另一位朋友 i,原本是一起整租這間房子的成員。
目前房子裡住我們四個人:
- F+R:情侶,住主臥+獨立衛浴
- 我:一間單人房
- i:一間單人房
- 另外還有一間空房
那間空房原本是有租客的,但對方後來臨時收到其他地方的錄取通知,所以搬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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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背景
我原本住的地方,一週房租是 200澳幣,包含水電瓦斯和網路,距離公司走路大約30分鐘。
後來因為工作認識F,剛好她跟我提到原本一起整租的其中一位成員要離開,所以問我有沒有搬家的打算。
她跟我說這間房子的租金是:
一週145澳幣,不包含水電瓦斯和網路。
但雜費平均下來,加上房租,一週大概也會落在 190~200澳幣以內。
這個價格對當時的我來說真的很有吸引力。
唯一的問題就是:
距離公司超級遠。
走路要1小時40幾分鐘。
不過F當時跟我保證,一定會找得到人載我。
而且R和i也跟我同公司,如果上班時間剛好對得上,他們也可以載我,只是會收車資,一趟3澳幣。
所以我是在知道這些條件的情況下,自己做了取捨。
我知道新家比較便宜,但距離比較遠;也知道租金145澳幣是不包含雜費的。
這部分我完全承認是我自己的選擇。
但**「空房費用需要由所有現有租客一起分攤」這件事情,從頭到尾沒有人告訴過我。**
這也是後面爭議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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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起因
前一位租客搬走之後,那間房一直找不到人住,所以目前就一直空著。
我們是每兩週把房租交給R,而我也是後來才搬進來的租客,所以租房相關的事情主要是由R和i在處理。
到了8月中的時候,剛好是繳房租的時間。
R突然通知:
因為現在空了一間房,所以這間空房的費用要由大家一起平分。
我看到這個訊息的第一個反應是:
「大家?」
應該不包含我吧?
因為我不是原本一起整租這間房子的人,我是後來才搬進來的租客。
而且入住之前,沒有人告訴我:
「如果未來有房間空著,這個空房的房租會由你一起分攤。」
所以我當下真的很困惑。
我甚至還想:
是不是R只是通知大家,但其實我不用付?
如果是這樣,那我多匯的錢,他應該會跟我說吧?
畢竟大家當初也是朋友。
如果今天換成是我,我可能會直接說:
「欸,你不用付這筆,這不是你的問題。」
所以我等了一下。
但R完全沒有特別說我不用付。
那個感覺就變成:
「這筆錢本來就是你該出的啊。」
我越想越不對,所以只好去找當初跟我對接搬家事情的F詢問。
(當時F人在台灣,我是等她回澳洲之後才跟她說。)
F聽完後跟我說,租房的事情主要是R和i在處理,所以她會去問他們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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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跟R談
隔天我剛下班回家,在客廳遇到R,他就直接跟我談這件事。
他的說法是:
當初我搬進來的時候,沒有先告訴我空房費用需要大家分攤,是他們的錯。
他也跟我道歉,說他覺得很抱歉。
但是——
我還是要跟他們一起平分這筆費用。
我當下真的滿頭問號。
因為在我的認知裡,如果一開始沒有把這個條件講清楚,那應該是他們需要承擔這個溝通上的錯誤。
但R的處理方式是:
「這件事情我們當初沒講清楚,對不起。」
然後:
「但是錢還是你要付。」
我當下其實沒有跟他爭。
只回:
「好,我知道了。」
然後回房間冷靜。
因為我真的差點牙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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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靜後,我又出去談第二次
我冷靜之後,還是覺得這件事情不能就這樣算了,所以又出去找R談。
我跟他說:
「我還是不想為了不是我該負的責任付錢。」
我的內心OS:
「你一句『抱歉』,就要我拿台幣3200出來?」
「那我是不是花3200買了一句Sorry?」
😂
結果R跟我說:
「那我給你三個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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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分擔這筆錢
R說:
下一個租客可能再兩週會來看房。
如果對方入住了,我之後就不用再分擔空房的費用。
這個選項我真的有點問號。
因為:
來看房 ≠ 確定入住。
人家只是要來看看,你怎麼能確定對方一定會租?
而且如果下一個房客知道:
「這間房現在有一個空房,原本的租客還要一起分擔空房費。」
我都不知道對方聽到會不會直接:
「謝謝,再聯絡。」😂
所以我會覺得這個方案比較像:
「你先把錢付了,等我們找到下一個租客,這件事再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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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房租從145澳幣變成225澳幣,但所有費用全包
這個我看到真的:
?????
原本談好的是:
145澳幣+水電瓦斯網路等雜費
現在變成:
225澳幣全包。
我當然知道,如果雙方願意,租金本來就可以重新協商。
但問題是:
這個新條件是在發生爭議之後才提出來的。
所以我當下的感受就是:
「所以我不接受分攤空房費,就改成另一種對我比較不利的租金方案?」
這讓我很難理解這到底是在解決問題,還是在重新談一個新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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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給我兩週找房
第三個選項:
給我兩週時間找新房。
但這兩週我還是要繼續平分空房費用。
等我找到房子搬出去之後,再退我押金。
老實說,這個選項反而是我最能接受的。
至少代表:
如果雙方真的談不攏,那就和平分開。
但讓我不舒服的是,整件事情從頭到尾的感覺都變成:
「這是我們提出來的條件,你從三個裡面選一個。」
可是我會覺得:
這本來就不是我一開始同意的條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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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後來想了一下,我真的需要證明誰對誰錯嗎?
這也是我後來跟朋友聊完之後,開始重新思考的地方。
我朋友跟我說:
如果我入住之前真的完全不知道「空房需要由現有租客共同分攤」這件事情,那現在才突然把這個成本丟給我,她也會覺得不合理。
尤其我不是原本整租這間房子的人,而是後來才搬進來的租客。
所以我不接受這個費用,確實有我的道理。
但是她也提醒我:
我後面有一部分的想法,其實已經從「這個費用到底該不該由我負擔」,變成了:
「既然你們錯了,就應該怎麼補償我。」
例如:
「你們做錯事情,就應該自己承擔後果。」
「既然道歉了,就應該有補償。」
「朋友不應該這樣對朋友。」
這些確實是我的價值觀。
但我朋友說了一句我覺得很有道理的話:
對方不一定要按照我的價值觀處理事情。
所以我現在回頭看,我真正需要處理的問題其實沒有那麼複雜。
就是:
他們提出了一個我不接受的條件。
那我可以拒絕。
如果真的談不攏,我也可以搬走。
因為我自己也很清楚:
我不是非住這裡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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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現在比較想問的是
我承認,我當初選擇搬進來,本身就是經過衡量的。
原本的房子:
200澳幣/週
全包
距離公司30分鐘(車程約5分鐘)
現在的房子:
145澳幣/週
不包含雜費
距離公司1小時40幾分鐘(車程約10分鐘)
我知道這些條件,也知道搬過來之後可能會有交通上的麻煩。
所以如果是「這間房本身的條件」,我願意承擔自己的選擇。
但我不能接受的是:
入住之前完全不知道有這個規則,入住之後才突然告訴我:這個成本現在也要算你一份。
這是我真正過不去的地方。
至於R是不是故意想佔我便宜?
老實說,我不知道。
我也不想直接說他就是想把我當盤子。
畢竟我現在只有我自己的視角,我沒有辦法知道他真正的想法。
也許他只是單純覺得:
「現在空一間房,大家一起分攤比較公平。」
也許他真的覺得自己提出的三個方案很合理。
但站在我的角度,我只知道一件事情:
這不是我入住時知道並同意的條件。
所以我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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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我為什麼這麼氣
其實真的不是因為3200。
如果今天R一開始就跟我說:
「欸,這件事情我們當初沒有講清楚,這確實是我們的疏忽。你如果不想負擔,我們可以再討論怎麼處理。」
我可能根本不會氣成這樣。
甚至第一次談的時候,我還主動說:
我一開始先匯過去的 1600台幣 就算了。
就當作幫忙補貼一點,也算朋友之間的情分。
我不是那種每一塊錢都要算得清清楚楚的人。
所以我現在在意的反而是:
我都已經願意退一步了,為什麼還要再要求我承擔一個我入住前根本不知道的費用?
這讓我覺得很疲憊。
因為一件原本幾句話就可以講清楚的事情,最後變成我要一直解釋:
「為什麼我不想付?」
「為什麼我覺得不合理?」
「為什麼我不能接受?」
明明不是我造成的問題,最後卻變成我要一直想辦法處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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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
我現在其實也不知道自己最後會選哪一個。
可能留下來。
可能搬走。
也可能真的就為了3200元選擇花錢消災。
但我現在比較確定的是:
我不需要一定要證明R是錯的,也不需要一定要讓他承認自己不合理。
我只需要知道:
這個條件我接不接受。
答案是:
我不接受。
如果談不攏,那就搬。
畢竟我自己也說過,我不是非住這裡不可。
至於3200元值不值得計較,可能每個人的答案都不一樣。
有人會覺得:
「才3200,花錢消災。」
也有人會覺得:
「不是我的責任,為什麼我要付?」
所以我比較想問大家:
如果你是我,你會怎麼選?
① 吞下去,付3200,繼續住
② 堅持不付,談到對方接受
③ 直接搬走,眼不見為淨
④ 其他更好的處理方式
我是真的想聽旁觀者的角度。
因為我現在也在學著分辨:
有原則,跟一定要爭個輸贏,可能真的是兩件不同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