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差範圍3%到底是正負3%還是正負1.5%?
東吳大學
有沒有學過統計學的同學回答一下。
誤差範圍到底是正負3%共6%,還是正負1.5%共3%。
這不是科學問題嗎?
我看在此之前其他新聞的民調都是照正負1.5%的方法算。
到底是藍在硬拗還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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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了各位的留言,這兩天又研究了一下,比較搞懂這民調到底是怎樣了。
首先,所謂3%只是是取一個概數。誤差的確切數值已經公布在圖表裡了。
再來,民眾黨公布的結果跟國民黨馬辦跟費鴻泰講的是一樣的,結果是3:3。
但朱立倫的論述就完全不是這樣了。
差異在這裡:
前者用的是「差距的差距」,再去比「抽樣數據的誤差」。
朱立倫公布的是「侯柯-柯侯」,去比「抽樣數據的誤差」。
然後我看了半天,沒有人在討論朱立倫那個方法到底是怎樣?「侯柯-柯侯」減出來的值到底是什麼東西?為什麼可以這樣減?
姑且不管朱立倫。
柯跟國民黨(馬辦跟費鴻泰)公布的民調,即「差距的差距」去比「抽樣數據的誤差」,但按照原理這樣比較是完全不合理的。正確的比法是用「差距的差距」對比「差距的差距的誤差」。而「差距的差距的誤差」是比「抽樣數據的誤差」還要來得小得多。
比如匯流那一筆+-2.17%,是「抽樣數據的誤差」。然而「差距的差距的誤差」其實比「抽樣數據的誤差」小大概十分之一。
所以其實按照真正的算法,柯讓侯三次,侯都不會贏。
但是現在大眾都是用「抽樣數據的誤差」來比,包括民眾黨也是用正負二點多%的那個數字來比的,比出來的結果就是3:3。
其實朱立倫那些人的意思就是「抽樣數據的誤差」要變成2倍,所以民眾黨才有所謂「3%變6%」的論述。
結論:其實是朱在硬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