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處分造成的成本要由全部同學繳納的會費買單嗎?

來自文章 - 2026年東吳大學學生自治團體三合一選舉延期說明

張簡同學因為同時選系學會會長和議員違反選罷法而被取消資格 是沒有問題的 那他為什麼可以權利救濟(不是在槓是真的想了解 謝謝解答><)

1.因假處分暫時給予候選人資格回覆,造成的 學生議員選票重印費用、特定學系系學生會選票重印費用、選務人員終點費 要用全東吳大學學生繳的會費買單嗎?倘若未來證明該候選人確實違反選罷法無候選人資格這些成本也要由全體學生買單嗎? 2.學生向學生法院送案需要付裁判費(判決費)嗎?如果真的是0成本要如何避免爛訴發生?
愛心
4
4
全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