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大學不是議員也能當議長!?知法犯法,流氓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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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東吳大學第36、37、38屆學生議員胡詠傑。以下問題我向相關機構、人事反應過多次均未被回覆解決,再此向同學們直接說明:現在的第38屆學生議會,正在由透過非法預備會議的人掌控,議長更不是學生議員!本校的自治法已經成為笑話。學生個資、學生會費、學生代表席次也可能已經、或在未來被非法控制。 民國115年6月30日,選舉事務委員會正式公5月11日至5月13日第38屆學生議員和社會系系學會長當選名單。學生議員名單上有余承祐、胡詠傑、魏麓宸、邱子威、王峻諺、曹宇廷、施丞渝、許芃榕——沒有張簡宥盛。社會系系學會當選人黃薇文、戴莉蓁,也沒有張簡宥盛。他沒有當選。這是一個已經確定的事實。社會系系學會得到了平穩的權力交接,但東吳大學學生議會卻沒有。 6/30,與選委會公告同一天,第37屆議長洪振翔召開了第38屆的預備會議。簡單來說,預備會議就是讓新任議員互選產生議長、副議長等等的會議。理所當然的——只有學生議員才有資格參與投票、才有資格被選為議長。張簡宥盛假裝自己是議員。他走進去了。他坐下了。他舉手投票了。他被選為議長了。然後從那天開始,他假裝自己是議長,假裝到現在。這不是落選者自封,比落選者自封更離譜——一個從一開始就沒出現在名單上的人,用法院的暫時處分當作護身符,選完之後無視自己沒有資格的事實,直接把自己塞進議長的位置。 張簡宥盛從來沒有合法取得第38屆學生議員的參選資格。他不是「落選」。落選的人,至少曾經合法站在起跑線上。張簡宥盛從頭到尾都沒有資格參選——他同時登記兩項選舉,違反《選罷法》第20條,選委會依法取消他的資格。後來法院雖然用暫時處分讓他「先選再說」,但那是程序上的技術性操作,不是對他的資格做實質認可。 而最終的選舉結果?他的名字沒有出現在當選名單上。選委會依照法院判決發布正式公告,白紙黑字,沒有張簡宥盛。一個從頭到尾都沒有合法參選資格的人、一個名字根本沒有出現在當選名單上的人——現在,自稱是東吳大學學生議會的議長。 張簡宥盛在法庭上承認自己開會從來不聽內容——一個連議會在討論什麼都不知道的人。用3小時跳過所有救濟程序、讓法院為他開特例,從頭到尾都沒有合法參選資格,卻硬是站上了投票名單。他不是學生議員,卻硬是坐上了議長的位置。給他一個漏洞,他鑽成一個天坑;給他一個例外,他把自己當成常態;給他一個暫時處分,他就敢把自己當成合法的議長。他一個人,創造了東吳學生自治最荒謬的一頁歷史。從今往後,東吳大學學生議會的議長,不需要是學生議員,從張簡宥盛開始。 而今天,2026/7/22。他又更進一步——要以「議長」身分,召開校級會議代表選填會議。校級會議代表,涉及學校向學生開放的最高層級決策的席位分配。一個沒有當選議員的人,違背民主法律,正在用假身分安排誰來決定學生的錢怎麼花、誰能代表學生發言,這就是第38屆東吳大學學生議會。 選委會公告FB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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