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和表姐做愛到底算不算亂倫??@@

期末考前幾個禮拜和表姐做愛了.... 查了一下台灣對亂倫的法律,發現了一件不得了的事 就是刑法230條寫:與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為性交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傳送門:
而上網查了一下,大家都說表姐是四等親欸 我知道六等親之內是不能結婚的 所以其實法律允許和自己表姐SEX但是不能結婚或生小孩??@@ 如果法律上是可以的,但是這樣還蠻奇怪的...... 還有我表姐其實是姨丈和前妻生下的小孩,算領養嗎?如果算領養這樣就可以結婚了嗎?@@ 求板上懂法律的大大解答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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