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針對連署遠距的回覆
內容如下:
分析說明
一、依行政院111年4月14日新聞稿略以,在「正常生活、積極防疫、穩健開放」的「新臺灣模式」下,本土確診數雖增加,但99.6%以上確診者均為輕症或無症狀,政府仍會視疫情發展,隨時調整防疫策略,確保疫情可控;相關人員出現確診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簡稱指揮中心)」皆有相當明確的防疫規範可供應對及運作。
二、本部111年4月13日公布修正之「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簡稱實施標準),係依指揮中心建議,以精準、合宜且符合實務之方式,就校園確診個案之密切接觸者及其篩檢結果,決定暫停實體課程之對象及恢復實體課程之時機。
三、有關校園確診個案班級與相關接觸人員暫停實體課程之方式:
(一)當校園出現確診個案時,各校將啟動校內應變,清查確診個案(教師)授課/(學生)修課與校內活動歷程。確診個案授課/修課之班級;以及確診個案參與社團、搭乘交通車、同住宿舍、餐廳用餐等活動足跡之接觸人員,均應實施暫停實體課程1至3天並進行「自我健康監測」,學校亦應進行校園環境清潔消毒。
(二)經進行疫情調查匡列為「密切接觸者」之人員,均應居家隔離並篩檢,如其篩檢結果為陽性,則會重新進行「確診個案」相關流程,該授課/修課之班級仍須維持暫停實體課程並調查造冊接觸人員。學校應提醒「密切接觸者」授課/修課班級及接觸人員,注意身體健康狀況,如有出現發燒或急性呼吸道症狀,宜立即就醫或在家休息,避免到校上班(課);如該「密切接觸者」因故遲未進行篩檢或判斷其活動足跡有較高染疫風險時,學校亦應就其授課/修課班級及接觸人員暫停實體課程1至3天,並進行自我健康監測,直到該「密切接觸者」篩檢結果為陰性反應。
(三)疫調結束後,原已暫停實體課程之修課班級,學校得考量該班級有無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人數,以及課程教學需求等因素,決定後續授課方式。
四、至於大專校院暫停全校實體課程之情形:校內個別班組內只要出現1個確診個案或密切接觸者,則該班組即可認列受到疫情影響;而當校內被認列受疫情影響的班組同時達到全校三分之一以上,學校即得實施全校暫停實體課程。
五、如學校基於不同校區、規模大小、資源設備有所差異,欲採本標準以外之暫停實體課程作法或措施,本部亦將成立「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應變小組」,協助學校處理暫停實體課程實施相關疑義,以兼顧校園健康安全,並保障學生受教權益。
六、綜上,本部實施標準係依指揮中心專業建議並考量校園教職員工生之作息特性,修正暫停實體課程之對象及恢復實體課程之時機,並保留學校之彈性措施,爰如有個別學校發生特殊情形,本部亦會適時協助。
研商辦理情形
本部修正之實施標準,係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4月13日第1113700165號核定簽辦理。本部後續將依指揮中心防疫措施等相關規定,滾動調整本實施標準。
參採情形
有關提議事項「讓學校自行評估遠距教學之規範且對於已有確診個案之學校採取全校遠距授課之政策」乙案,本部修正之停課標準,已保有彈性空間授權學校於疫調結束後,學校得考量原暫停實體課程之班級有無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人數,以及課程教學需求等相關因素,決定後續授課方式。
後續推動規劃
本部後續將依指揮中心防疫措施等相關規定,滾動調整本實施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