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我是典範徵信社的新八。
這次是苦主媽媽「小佳」來委託我們尋找前夫
她與前夫「阿偉」離婚後取得 3 歲兒子監護權。 沒想到阿偉利用會面帶走孩子後,竟惡意藏匿 8 個月
期間阿偉與現任妻子「小美」甚至在派出所緊抱孩子不還。
後來看判決書,揭開這起搶子案。
111 年 7 月,阿偉接走孩子後賴著不還。 他誣指小佳與阿公家暴、性侵孩子,帶孩子四處驗傷並聲請暫時保護令。
8 個月間,阿偉只給小佳 3 次不到 2 分鐘的視訊,法院開庭要求帶孩子到庭或告知幼兒園,阿偉通通抗拒。
最後由法院強制執行,直接去幼兒園將孩子帶回小佳身邊。
當晚,阿偉與小美帶警察登門聲稱孩子受虐。 經醫院驗傷,孩子僅有「雙腳輕微瘀青」。
眾人前往派出所協調,社工明確指示應依裁定將孩子還給媽媽,小美竟死抱孩子蜷縮在地拒絕交付。
警察宣讀警告無效後,施以強制力將孩子抱離交還小佳。
法院審理後指出:
罪名成立: 檢方對小佳家暴指控早已不起訴,阿偉誘導洗腦幼童,觸犯準略誘罪
小美強行抱孩妨害親權,觸犯強制罪。
毫無悔意: 兩人在法庭上拖延程序、反控警察,法官認定態度惡劣。
判決結果: 阿偉犯準略誘罪,重判有期徒刑 2 年(須入監)
小美犯強制罪,判處有期徒刑 5 個月(得易科罰金)
拿孩子當報復籌碼並教唆指控親人,極其殘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