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違約交割有解嗎?

最近股災太恐怖了 ~ 許多人都碰到可能會違約交割的問題,童律師來告訴你違約交割怎麼辦💁🏻‍♂️ 投資人在證券市場委託買賣成交後,需要在成交日(T日)起算的第二個營業日(T+2日)上午10點前,在交割帳戶準備足夠支付買賣有價證券的款項,若帳戶內款項不足以支付,就是違約交割! ⚠️違約交割怎麼辦? 不管金額大小,務必要在「違約申報後3個營業日內」補齊交割款項+還清違約金‼️ 經券商申報違約結案,那你就可以繼續沿用證券帳戶,否則帳戶不僅會被註銷,且5年內券商還會拒絕接受你申請開戶~ ⚠️違約交割會面臨到的責任: 📌 《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3項:投資人對於賣出有價證券之人所受之損害,亦應負賠償責任。證券商除了可以追償因違約所產生之債務及費用,還可以向違約客戶收取最高成交金額7%的違約金 📌《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項:對於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有價證券,不得有下列各款之行為: 一、在集中交易市場委託買賣或申報買賣,業經成交而不履行交割,足以影響市場秩序……違反上開規定,依同法第17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 除了以上的民事、刑事責任外,未來還會影響《開戶交易》《信用紀錄》,之後要貸款買車買房都會很困難,所以在投資之前一定要謹慎評估自己的財務狀況以及可以承擔的風險🤓 這次股災你也有受影響嗎?歡迎底下留言
megapx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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