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分享 美國法學院JD求職流程和資訊

前情提要
時間很快就飛逝了一年,想當初入學的時候就彷彿昨日之事。作為一枚成績普通的T14 JD學生(T14為美國排前十四名的法學院),並且現在正在律所當暑期實習生的我,想分享我對JD求職的流程和資訊的淺見。希望這篇文章對之後來美國就讀JD的人有所幫助。當然,作為成功找到工作的我想說一下,這心得僅僅是個人經歷,不代表所有國際學生讀JD都能如此順利(像我機運不錯順利找到工作的人會更容易發文分享,可能會導致很多人認為讀JD都能這麼順利。就是所謂的幸存者偏差"survivorship bias"。)註1:我的身份在美國找工作比其他國際學生些許容易些(加拿大公民的TN工作簽證無需抽籤,每三年可續簽,律所會比較不介意加拿大公民的外籍身份),而且在北美念了大學加上數年的工作經驗,所以我個人覺得自己的求職難度可能沒有到一般國際學生五顆星的難度。註2:這篇文章對來念LLM的同學幫助可能不是特別大,但是律所網站資訊還有面試等還是會有所幫助。 JD是一個professional degree,大多數美國本地學生就讀這個學位就是要當律師。我很幸運的在1L(法學院一年級)春季學期(二月初)的時候收到了1L暑期實習生職位,並現在在某間中型律所實習。而在實習期間(六月底),我又很幸運地收到了另外一間大型律所(所謂的"big law“)的2L暑期實習生職位(若是接受這個工作機遇的話,會於隔年暑假在該大型律所實習)。下文會介紹城市、薪水、校園徵才、申請流程、面試等。註3:這篇文章內容主要介紹中大型律所求職流程和資訊。作為沒有綠卡或公民身份的留學生,基本上不太可能做公益相關的法律工作(好比說在非營利組織或做公設辯護人)或聯邦政府部門(包括法院書記官,法律明文要求公民身份,除了少數非五十州內的聯邦法院)的工作。 先從城市說起吧:美國大型律所的工作機會主要集中於大城市,尤其以東岸城市為主(紐約為美國最大的法律市場,在東部還有幾個蠻多大型律所工作機會的城市還有華盛頓特區、波士頓、費城以及德拉瓦州的威明頓)。當然,除了東部以外還是有很多不同區域的城市有許多大型律所的工作機會。中西部的大多數機會在芝加哥,加州大部分的機會在灣區和洛杉磯。德克薩斯州的大部分機會在達拉斯和休士頓(少部分在奧斯汀)。選擇去哪個城市發展是個非常個人的決定,所以要這方面不太能給出建議,只能說各有取捨。在非大城市發展,好比現在我所在的城市,大律所的工作機會比較少,而且有些大律所會在大城市有一套薪水系統,然後在中小城市是有另一套薪水系統(較低但是工時稍好)。每個城市都有不同程度對於申請者與該城市的關係,好比說紐約:紐約市的律所絕大部分都不是特別在乎申請者在紐約有沒有家人、是否為家鄉、或大學是不是在紐約念的(但是還是會有時候被問過說想不想住紐約,面試就是真的很conversational)。但是其他大城市的律所就會開始在乎起申請者的地緣關係(國際學生的話要至少給出為什麼想去這個城市的理由),基本上只有紐約人會假設每個人都想住在紐約。若是想要所的城市不是主流的大型律所市場,像是丹佛、波特蘭、聖地牙哥、邁阿密等,就會更在意申請者的地緣關係。像我現在所在的中型城市並沒有太多的大型律所會招暑期實習生,在面試的時候就特別被問到很多次為什麼會想來這工作(我的地緣關係不算是特別強烈,念的大學是在同一個區域(但非同一個城市),但作為住過東岸和中西部就可以解釋說想回西岸)。所在的城市也會決定律所專精的業務:在華盛頓特區的大型律所召募實習生的時候,會收比較多偏訴訟(litigation)以及監管類(regulatory)的實習生,而在紐約的大型律所會有比較多非訟(transactional)的工作機會。當然,還是可以在華特頓特區找到做非訟的機會,反之亦然,但是會相對較少。 要怎麼樣研究律所呢?其實有很多公開的資訊供法學院學生參考。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Law Placement("NALP")是個致力於公開化律所招募律師的組織。它有一個網站:可供法學院學生去了解所一個律所的某城市辦公室主要的業務是什麼、起薪是多少、年資加薪結構等。網站上也會記錄說律所是否會招募LLM學生。
還有法學院學生也常去看所謂的百大排名Vault 100("V100")。雖然說這個百大排名不是很嚴謹(基本上就是每個律所的律師會收到問卷,然後每個律師給每間律所0到10分的評分),但是它還是有一定程度的幫助(尤其對完全不知道什麼是大律所的法學院新生)。
而之所以擠破頭想要進大律所是因為這些律所的薪資結構相對透明且起薪跟加薪的幅度高,若對行業標準起薪和加薪幅度可參照此網站。
那求職過程呢?其實作為以畢業後進大律所工作為目標的法學院學生來說,第一年入學不到兩個月就要開始這個流程了。八月中下旬開學後,在十一月的時候,有些特定市場的律所會開始招募1L暑期(隔年五月到七八月的實習工作)實習生。而很多這些1L的是保留給diverse candidate(少數族群、LGBTQ+、退伍老兵等),每間律所對diversity的定義都不太一樣,所以申請的時候要確認細節,但拿F1簽證的國際學生也有可能符合要求(好比說從台灣來的話通常算是"person of color")。有些特定律所也有參加所謂的1L LCLD (Leadership Council on Legal Diversity)Scholar Program,而這些特定律所的1L暑期實習生會在暑假時在錄取的律所和律所的客戶兩地實習,獲取在律所工作和在公司內做法務的經驗。通常參加這個LCLD的program的律所客戶也都是大企業,像我自己就有投過這些機會,有看過雀巢、惠普、科技大廠等不同做為合作律所客戶招聘1L暑期實習生。當然,也有1L律所實習招聘是非diversity管道的,就是什麼人都可以申請。而我本身在十一月的時候因為學業忙得焦頭爛額,起步相對較晚,從十二月中旬考完期末考後才開始申請,但也沒有錯過太多機遇(大部分的大律所雖然十一月開始就招聘,但是會只有少數會不等第一個學期的成績就進行面試和招聘,但是有些學生會在沒有拿到任何法學院成績前拿到工作機會)。而時間上來說,一月中旬岀成績之後開始就會有比較多的律所開始聯繫學生提供面試機會。但要記住絕大部分的大律所主要的暑期實習生是2L,而1L暑期實習生的機會可遇不可求,基本上是個僧多粥少的局面。很多人會拿不到1L大律所實習,會去中型律所、小所、公益團體、政府機構(法院和檢察官辦公室)實習。還有人會留在學校做教授的研究助理。但通常在T14內,就算1L暑期沒有拿到大型律所實習,還是有非常大的機會去拿到2L的大律所實習機會(這單純就是因為大律所主要的實習機會就是保留給2L的)。 而面試通常分為兩大種面試:screener和callback。Screener通常是泛指第一輪面試,通常會由人資主管和/或初級律師進行十五到三十分鐘的簡短面試,問題通常都非常的conversational,什麼話題都有可能出現,但是通常會有固定的why law(為什麼想當律師)跟why firm/our firm(為什麼想在律所/這間律所工作)這兩個問題。但話題之的是天馬行空,1L其中一間大所的screener面試時,我跟人資主管聊到疫情期間在家裡精進廚藝的事情(😓,聊了我做過什麼菜),所以關鍵點就是求職者要讓面試官覺得你這人能進行基本社交(囧)和你對這間律所的興趣。而如果screener進行得順利的話,你就有可能進入下一輪的callback(第二輪面試)。通常在第二輪面試的時候,通常會有四個律師(兩位資深和兩位資淺律師)和求職學生進行平均兩小時的面試。我有碰過跟四個律師同時進行兩小時四對一的面試,也有碰過跟四個律師,但分成跟兩個律師聊第一個小時(二對一),然後再跟另外兩個律師聊第二個小時(也是二對一)。也有碰過四個律師每個一對一各別聊三十分鐘的callback。通常最後這個一對一模式是最常見的。跟律師面試的時候,通常會聊法學院的生活(好比說我最喜歡的課是什麼、最喜歡的課外活動等),但是通常較少(尤其是申請1L實習的時候)聊到法律議題(但在申2L的暑期實習機會的時候就要準備好能夠流暢得跟面試律師聊1L實習時候做過的工作內容,當然,這只是面試的其中一小部分,也有可能不會被詢問)。在面試中我個人聊到最怪的話題可能就是有聊過威士忌?追根究底來說,律所的面試準備起來,有時候真的覺得無從下手。除了準備一定會被問的基本問題外,我覺得心態放鬆表現自己反而是能夠表現出更好的一面。律所面試應該是所有英文面試中最吃語言能力的面試,技術性的問題非常少出現,能夠以英文流暢的尬聊是最關鍵的能力。要能夠在三四分鐘回答基本問題後,判斷出面試的律師喜歡聊什麼話題,能夠轉換話題到彼此都能說上兩句的話題是最重要的(這可能包括職業棒球/籃球、法學院生活點滴、旅行、喝酒?(威士忌、葡萄酒等)、食物/餐廳(上述提到疫情期間在家裡料理,能夠用英文簡單的描述做過最難的菜(法式油封鴨)跟常做的菜(滷肉、滷蛋、三杯雞等台式料理))、疫情(這可能比較是2021/22年才會聊的話題,之後可能不會)、文化差異等,以上只是我自己個人在律所面試中聊過的話題)。有些面試律師的隨性程度可能會讓人難以適應,就是連問題都沒有,直接上來就開始跟你尬聊("So any questions or anything you want to talk about?"),然後被面試的學生就要開始尬上二十到三十分鐘。行業內的玩笑話是說,到最後面試就只是想確認你這個人在晚上一起加班到十一二點的時候,是不是能隨性聊天好相處的同事。 而2L的暑期實習機會除了有跟直接投履歷給律所之外(就是1L暑期實習申請的流程,時間線上來說五月初/中就會開放申請了,期末考剛開始到結束的這個時間點),有另外一個重要的管道:校園徵才博覽會(On-campus interview "OCI"),很多學生是通過這個管道拿到2L大律所實習。因為這個管道的存在,你念哪間學校就會出現很大的差別:T14法學院會有眾多的大律所來參加學校的徵才活動,但是排名越下的法學院就出現的大律所就會越少(相對的就會有更多中小律所,但是通常越中小所越是對國際學生不友善,因為不熟悉sponsor的流程)。每間學生在徵才博覽會取得面試的方式也有所不同,而在排名比較下面的學校通常律所會有相當大的話語權,所以要是律所看了申請者的資料不感興趣的話,是有可能會發生某些學生在校園徵才博覽會沒有拿到任何面試的情況。而在T14內,每間學校的流程也不盡相同,有些學校是百分之百樂透抽面試(screener)機會:學生只需繳交一份自己排行四十到七十間律所的表(每間學校數目不同,在校成績也會影響你能列幾個律所),學校再去用程式決定每個學生拿到哪些什麼面試,律所完全無法決定要面試哪個學生(第二輪的面試的話依舊是律所完全決定,你的成績、第一輪面試表現、課外活動(像是法學院社團、模擬法庭等)、有沒有參加法學評論/期刊(law review, journal)等都會影響能否拿到第二輪面試)。而有些T14學校校博會是綜合的:學生會繳交同樣的表,但是律所可以先決定要不要offer學生面試的機會,然後學校在去用樂透的方式去補充學生的面試機會,盡量達到每個人都有十數個面試機會。 而我現在拿到的2L offer則是通過所謂的Pre-OCI(任何在校園徵才博覽會開始之前的申請管道都可以通稱為Pre-OCI)獲取的。除了直接投履歷給律所算Pre-OCI,學校還會有所謂的resume collection。類似於校園徵才博覽會,通過學校收集學生履歷("resume collection"),學生可以繳交履歷表給律所。而在Pre-OCI的時候呢,蠻多律所會跳過跟人資第一輪面試的過程(給我offer的這間所也是跳過了這個環節),而是直接跳到所謂的callback(上述的第二輪面試)。但是呢,每間律所都有些微的差別,所以細節上的流程可能是會有所差異的。 申請工作的時候的文書也有許要注意的細節,履歷表跟法學院成績單這兩個就是最基本的文件。履歷表上面通常會包括學歷、工作經驗、個人資訊(語言和興趣)等,通常法學院會提供模板供學生使用,然後可以跟法學院內的職涯輔導員進行反覆交流,把履歷表改到完美。成績單的話就不用多說了,跟履歷表一樣是唯二必須的文件。剩下的文件就看每間律所的偏好:大學學士成績單、求職信、diversity statement(多樣化文章)等。大學成績單的話,我大概有看到少於十間律所要求,而且坊間流傳的說法是就算要求,也不是特別看重(法學院成績比大學成績重要太多)。求職信的話就是標準的cover letter,跟履歷表一樣,可以跟學校職涯輔導員進行面試去討論怎麼修改。Diversity statement的話就是只有投上述的diversity職缺的時候才會需要繳交,通常就是討論申請特殊的背景會如何提倡該律所的文化多樣性並幫助律所。 提個外話,想要念JD前,我個人覺得能夠有兩三年(甚至是更多的工作經驗)是非常重要的。在台灣不一定是要唸法學系才能來念JD,這個學位不需要法律的知識來念(當然,有法律知識來念可能會有點幫助?我學士念政治系,在上憲法的時候,討論三權分立等概念的時候是有幫助的)。我的同學中有人是當了幾年的工程師(從石油到電子)、有念藝術系的、有當過高中老師的,這些工作/人生經驗都會在面試的時候有不同的話題點可以切入。年齡絕對不是問題,有些法學院甚至不喜歡沒有工作經驗的學生(好比如T14中的西北大學法學院,JD學生平均入學年齡為26歲),現階段看來,大部分的T14都希望申請者都至少有一兩年的工作經驗。當然,英文能力是最重要的門檻,想從台灣念完大學念JD留美國,反而會建議先到英語系國家出國遊學/打工度假(不一定要美國,任何英語系國家都行),精進自己的英文能力,尤其是一般生活中口語對話的能力,會對法學院求職時候有莫大的幫助。 因為已經拿到了一個Pre-OCI的offer,心中的大石總算也是落了下來,所以想來分享一下自己的小心得。因為求職過程實在是有太多細節可以寫,所以只能提供大概的流程和資訊(以及個人的觀點),歡迎任何規劃未來幾年內想念JD的同學在下面留言關於求職的問題(也歡迎詢問任何非求職類相關的疑問,好比如JD課程等)~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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