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文長 車禍處理經驗分享(肇責大篇)
亞洲大學
這篇文章會分享處理車禍的經驗
本人很衰
今年2月跟4月都發生車禍
2月是轉彎車被直行車撞(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算我肇責大
大概算70-80%
4月是被違規車撞
我沒有肇責
底下會分別分享處理的經驗及該注意的事情
會特別說三次與加上驚嘆號
如果不想看原因只想知道怎麼處理可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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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先分享肇責大的案件
車禍發生時
除非你100%確定你沒受傷
即使你是很小很小的傷
絕對要去就醫!!!
絕對要去就醫!!!
絕對要去就醫!!!
當時我並不曉得所以沒就醫
還被爸爸唸(爸爸是司法人員)
這是一個很大的保障
等一下後面一次解釋
對了
還有一定要報警
有報警有記錄才能請領保險或是請保險理賠
緊急的事情處理完
記得聯絡保險公司!!!
記得聯絡保險公司!!!
記得聯絡保險公司!!!
好像也可以發生車禍的時候
請他們來道路救援
但我沒有所以不太清楚這部分
反正保險公司會告訴你如何申請保險理賠
每間應該不太一樣
這個就要問自己的保險公司了
我就不便教大家了
(哈哈 其實是有點忘了不敢亂教)
連絡完保險公司之後
基本上保險公司會全權處理
除非對方一直打給你
像我就一直接到我也很無奈阿
我也只能回答對方
保險公司有在處理
雖然有保險公司處理
但是
絕對不可以完全不聞不問!!!
絕對不可以完全不聞不問!!!
絕對不可以完全不聞不問!!!
我下一個案子會說明
當時車行的老闆也有叮嚀我
只有一直煩保險員
他才會先處理
畢竟他案子也很多
他覺得煩了就會先處理
(別打我 是老闆說的)
((但我的案件是對方一直煩保險公司
逼得我也只能一直打電話給保險員
害我對那個保險員很不好意思))
不論是肇事者還是被害者都要記得
車禍7天後要上網申請車禍初步鑑識!
車禍7天後要上網申請車禍初步鑑識!
車禍7天後要上網申請車禍初步鑑識!
申請過後7天即可到警局拿
這很重要
你必須要了解自己的案子
唯有知己知彼才能百戰百勝
說一句難聽的
不知者不是無罪
下面這裡我想分享車禍對方當時的作為
上面會要大家要申請初步鑑識
就是因為當時我不曉得可以申請
加上剛好過年期間
所以也沒注意到
當對方一拿到初步鑑識當晚就打來
告訴我
我讓他等了3個禮拜都不處理
所以他隔天就要告我
當然我不是沒有處理
這裡要特別解釋
車禍案件一定是要等警方的初步鑑識出來才有辦法處理
車禍案件一定是要等警方的初步鑑識出來才有辦法處理
車禍案件一定是要等警方的初步鑑識出來才有辦法處理
因為這樣才能知道肇責多寡
(通常保險員會依經驗判斷肇責多寡)
才能開始談和解
千萬別傻傻的急著和解
我之前上網有看到網友說
車禍事件其實很難完全沒有肇責
也就是說
如果對方有肇責
你就有談的空間
其實當下我就是因為沒有初步鑑識
不曉得到底怎麼一回事
被對方嚇到哭出來
現在想一想真的很覺得很笨
(本人是個不太喜歡在別人面前哭的人
很ㄍㄧㄥ、很好面子的人
我當天就直接在家人面前哭出來)
我記得我後來回復他說
因為那個時間已經很晚
我無法聯繫保險員
請對方給我一個早上去處理
害我急忙連實習都請假
結果反而是因為對方沒有齊全資料
害我白白等一天
(媽的!請容許我罵個髒話)
後續就是放假加上等他準備資料
後來又等到禮拜二中午
我的保險員又打給我
告知我他很無奈
對方臨時要當天下午談
真的是翻白眼翻到後腦勺
是當別人都很有閒嗎
當天晚上對方的電話又來了(惡夢耶!!!
他說我都不積極不想和解
明明是我應該要緊張
怎麼反而是他一直連繫我
錯的明明是我
(x你娘!請容許我再罵個髒話,到底有誰能這樣臨時空出時間給他辣!)
最後終於喬出雙方可以的時間(當周禮拜五晚上6點)
((這是個有點錯誤的示範
因為我沒有跟我的保險員討論
但因為太生氣加上保險員也下班了))
到了和解當天中午(印象中,我把簡訊刪掉了)
對方傳簡訊告訴我他要晚半小時
結果7點才到
((我真的對保險員很抱歉阿
害他晚很多下班))
我爸超生氣的
(因為怕吃虧我請爸爸幫我)
對方總共跟我們所賠
1.機車修理費用
2.醫藥費
3.沒有機車所造成的薪資損失(15天)
我的保險員告訴對方
我們只會賠他機車修理費用的八成
(本來保險員是判定70辣
但對方太盧就算80%)
剩下兩成當成精神賠償+醫藥費用
對方超生氣
說他等於是用他15天薪水換那兩成
他不同意 要告我
我爸爸就看不下去了
((超帥氣的辣!))
我爸爸講話他還不讓爸爸爸說話
對我爸罵:ㄍㄢˋ 你是誰憑什麼說話
當下我爸就指著保險員很大聲的說:你有聽到齁!他罵我!到時候你要當證人!
下面是我爸(我代表)意思
算給你聽
機車會算折舊
三年剩不到10%的價值
保險公司肯賠我就不說話了
再來跟你算工作的部分
沒有機車怎麼不能去工作
坐公車 坐計程車都嘛可以去工作
(因為薪資賠償是算受傷不能工作)
你不要可以阿
告就告阿
(我爸說就是因為我沒有驗傷
所以只能兇他
不然根本不用怕他
頂多互告過失傷害就好)
有驗傷→頂多互告過失傷害!
有驗傷→頂多互告過失傷害!
有驗傷→頂多互告過失傷害!
對方聽到我爸這樣說
就開始很緊張的打電話問人
最後事情才落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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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30更新
昨天有些重要的事情忘記說
1.
態度儘量還是保持和善 積極
態度儘量還是保持和善 積極
態度儘量還是保持和善 積極
雖然我最後有點不客氣 有點直接
我還是要勸大家雖然態度不用太軟
但還是儘量和緩
畢竟你是想要處理事情不是要吵架
2.
做功課很重要
做功課很重要
做功課很重要
爸爸在我的案件裡面其實就像是律師的角色
但我並非沒有自己努力
我上網查了很多資料
希望至少在對方跟我聯繫時
不要一無所知被壓著打
(本人有點好強 哈哈)
3.
就像是 B6說的
千萬別私下和解!!!!!
千萬別私下和解!!!!!
千萬別私下和解!!!!!
這絕對重要阿!
第一是因為可能當下誰的責任都還不清楚
第二是因為對方提的條件可能不合理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
保險公司可能會不認
你就必須自己拿錢賠
還有
千萬別在電話裏面答應什麼
千萬別在電話裏面答應什麼
千萬別在電話裏面答應什麼
萬一對方有電話錄音你就百口莫辯了
防人之心不可無阿
另外
被害的部分我覺得如果都同一篇
可能會看得太累
分開大家也可以就自己的狀況去閱讀
所以我會另外打成一篇附上網址給大家
最後的最後
當然希望大家可以都不需要我的文章
路上小心 生命可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