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長 車禍處理經驗分享(肇責小或無篇)
亞洲大學
抱歉
因為最近有點小忙一直沒有把這篇補上
我是#文長 車禍處理經驗分享(肇責大篇)的原po
好像有點明顯 哈哈
前情提要
本人很衰
今年2月跟4月都發生車禍
2月是轉彎車被直行車撞(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算我肇責大
4月是被違規車撞
我沒有肇責
這篇就是分享這次的經驗
還熱騰騰剛和解完(20160627)
底下一樣會分別分享處理的經驗及該注意的事情
會特別說三次與加上驚嘆號
如果不想看原因只想知道怎麼處理可以參考
~~~~~~~~分隔線~~~~~~~~
當然跟上一篇一樣
首先
無論如何一定要去就醫跟報警!!!
無論如何一定要去就醫跟報警!!!
無論如何一定要去就醫跟報警!!!
當然這個費用當然是可以跟對方討
只要去醫院就可以申請病歷
報警也是為了有紀錄
有報警有記錄才能請領保險或是請保險理賠
之後如果對方不願意出面處理
就有紀錄可以去提訴訟
(這部分如果我有理解錯誤請告訴我
我再做修正)
緊急的事情處理完
記得聯絡保險公司!!!
記得聯絡保險公司!!!
記得聯絡保險公司!!!
因為剛發生車禍
警方的初步鑑識還沒有出來
不一定能知道有沒有肇責與多寡
(多寡是保險員依經驗判斷
如果要詳細比例要另外花錢申請)
雖然是肇責小
(或許自己也不曉得為過失小的那方)
最好還是聯繫保險公司會比較有保障
我的話是我當下就能判斷是無肇責
所以才決定不再動用保險
我害怕我的保險費因為我倒楣被撞又增加(哭)
還有
車禍7天後要上網申請車禍初步鑑識!
車禍7天後要上網申請車禍初步鑑識!
車禍7天後要上網申請車禍初步鑑識!
申請過後7天即可到警局拿
這很重要
你必須要了解自己的案子
唯有知己知彼才能百戰百勝
其實出車禍頭幾件做的事情都一樣
所以就原諒我用ctrl+c ctrl+v貼過來囉
再來應該就是被害方最在意的求償部分
最開始談求償前
一定要給身為年輕人的我們喊話
千萬千萬別因為年紀(學生)而讓對方唬得一愣一愣的!
千萬千萬別因為年紀(學生)而讓對方唬得一愣一愣的!
千萬千萬別因為年紀(學生)而讓對方唬得一愣一愣的!
這後續我會解釋
但真的別因為學生或年輕人就覺得自己都不會
或別認為對方或警察說的都對
對!包含警察!!!
在這裡我先敘述我的案子
這樣在後面大家才會看得懂我在說甚麼
車禍當天我與同學們要去做訪談與參訪作業
我載一個朋友
被違規迴轉的貨車撞
(那裏不能迴轉 地上有標示 路邊也有標示)
他一開始是停在路邊(右)打左燈
但我見他讓很多機車過也跟著騎過去
(我與前機車距離不遠 約3 4公尺)
在我騎經過他車頭距離不到1 2公尺的時候
他向左切直接撞到我

圈圈是我本來的位置
甚至安全帽上面還留有擦撞痕
每次看到上面的痕跡都會想到
我的車直接被撞到了對向
我朋友從後座直接飛過我的頭
壓到我的脖子
先來看看我可憐的小紅吧(哭)
我的寶貝愛車阿~~~

看起來好像沒甚麼大事齁
其實我們親愛的波麗士大人可沒幫我鎖龍頭喔
我的龍頭被撞歪卡死了!!!


我的車總體來說就是
1.龍頭幾乎全壞
(剛剛竟然打成龍體XDDD
我一定是太心痛了)
2.照片看起來好像還好
但車近2/3的車殼斷了
(連接點斷了沒救)
3.把手 煞車 鏡子 排氣管蓋子
斷的斷 歪的歪
總維修金額23000
(其實老闆有問我需不需要跟對方報價報高一點
以防萬一後續車有問題
我個人是覺得不需要
有點後悔
因為後來我才發現後面的車殼有個小傷沒看到)
不過我們真的算很幸運
車蠻慘的
兩個人都只是輕微的擦傷
所以醫療的部分只有急診的550
這邊會提金額
是為了後續談賠償金額讓大家稍微知道一下車損跟醫療金額
一開始我很快就收到對方保險公司的簡訊
保險員也只是詢問我車在哪個車行
他要看我的車的狀況
等他確認過後
我就可以先修理車了
在這邊特別提醒
在對方或保險員確認你的車損前
絕對不可以修車!!!
在對方或保險員確認你的車損前
絕對不可以修車!!!
在對方或保險員確認你的車損前
絕對不可以修車!!!
除非你打算自行吸收車損
對方沒有看到車的狀況下
他就可能會說那跟案件無關
他不同意支付部分修理費用
修理這通常會需要跟對方討論
但我的車他完全沒有討論空間
所以很快就能修了
(但其實也拖了快2個禮拜)
最好的狀況是你與他一同去看車
再不然就是
自己先去車行了解一下車的狀況
老話一句
知己知彼 百戰百勝
車禍兩周後(初步鑑識出來當天)
((以下如有稱對方都為保險員))
保險的電話來了
他劈頭就問我哪天有沒有空可不可以談和解
要我到他們哪個分公司
(實際哪天我忘了)
((不過我基於希望能請爸爸出面的理由
告知對方我需要跟家人討論時間與地點))
(((從電話裡
能很明顯感覺得到對方因為我年紀小
而看輕我
認為我甚麼都不知道)))
以下就直接跳入第一次談的情況
再說一次
爸爸是司法人員(以下戲份很重XDDD)
爸爸一開始就很直白的告訴對方
他覺得孩子畢竟人沒有什麼大礙
精神慰撫金(精神賠償)沒有什麼金額參考的依據
讓我們在三萬底下自己決定
不過對方一直提我們是學生
說精神慰撫金要按照身分去提
→意思就是
因為我們是學生不能提太高的精神賠償費用
根本沒有這麼一回事!!!
因為我們是學生不能提太高的精神賠償費用
根本沒有這麼一回事!!!
因為我們是學生不能提太高的精神賠償費用
根本沒有這麼一回事!!!
最後我們這邊(爸爸)認為至少一個紅包6000
見紅壓壓驚
但保險員只願意給3000
又說他個人也不是沒有發生車禍
也知道會有心理壓力
(到底乾我屁事)
我爸說太誇張了不同意
說對方沒有誠意解決事情
另外
我爸當天也有告訴肇事者與保險員
如果他們都不處理
我們頂多提刑事訴訟附帶民事
肇事者會留下案底
但該賠的還是得賠
(這也就是我為什麼在上一篇說
絕對不能不聞不問的原因)
當天最後是沒有談成
對方表示他會回去跟公司討論
會再連繫我們
在那之後我就開心的去畢旅一個星期
本來還想說
天阿!要出去玩還要接到這個電話也太掃興!
(附上一張美麗的東台灣
給大家眼睛休息一下XDDD)
回來爸爸告訴我
給對方一個月的時間
如果沒有下文
提告找原本承辦員警
提告找原本承辦員警
提告找原本承辦員警
(原諒我上面的句子前後有點不連貫
我是希望能讓沒有看全文的人能抓到重點
請大家多體諒)
後來我跟朋友討論
我們在一個月到期的前一周傳簡訊
詢問他們的進度
也同時告知如果在不連繫我們
我們要提告了
但對方打來還是很沒誠意
他說精神慰撫金通常為醫療費的兩倍
(又扯謊= =
爸爸說根本沒有這麼一回事)
我問他我們現在談不攏那他要怎麼處理
他要我申請調解
(我爸之前就有當他們面前說過
為什麼是我們提調解
要提要行為人(肇事者)提)
當然我不同意
最後又是不歡而散
20160604
在我人生邁入另外一階段的時候我提告了
(好辣 我畢業了 我開心)
前面我有提到
不要認為警察說的一定是對的!
不要認為警察說的一定是對的!
不要認為警察說的一定是對的!
(我這此先聲明
我是就我所碰到的狀況說出這樣的話
沒有要攻擊警察的意思
只是希望大家在聽到警察說的話時
可以判斷一下)
這邊我要說明讓我覺得很生氣的地方
比起對方騙我更生氣
我第一個到了車禍附近的警局
我告訴警察說我要提告
但他聽到我們沒有要調解就提告
他直接說
是我問題比較大
(X!你問題才大!)
意思是要我先申請調解不要我提告
但我堅持要告
(因為我相信爸爸說的
也做過資料)
他就叫我打電話去交通大隊找原本承辦員警
看他有沒有值班
不過我想說反正很近
我就直接衝過去了
到了交通大隊
承辦員警還真的剛好沒值班阿
(我真會挑= =)
就有另外一個員警說算了我幫你做筆錄
不過剛開始做筆錄時
他的態度也很漫不經心
趁他離開我旁邊去拿東西時
我還偷偷傳訊息告訴陪同的朋友
(感覺)真不舒服
他拖了很久就是不做筆錄
警察一直說
沒有調解不成立書法院那邊會把案子退回來
(沒有這回事!)
沒有調解不成立書法院那邊會把案子退回來
(沒有這回事!)
沒有調解不成立書法院那邊會把案子退回來
(沒有這回事!)
直到我真的受不了了
「我爸爸是法官
他叫我告!他說沒問題!」
(我其實當下說的很平淡
驚嘆號是為了表示我生氣)
((我不是故意想要用爸爸壓他
只是覺得很煩
我能感覺得到他不想要處理
在勸退我要我不要提告))
在我說完後
他還問我爸爸在哪裡服務
不過多虧爸爸警察終於願意幫我做筆錄
做完筆錄
他甚至提醒我
要我一定要告訴爸爸
他是因為看到我已經到警察局了
怕我白跑一趟所以幫我處理
關於警察要勸退我這件事
後來我有在網上看到
有人說警察其實都希望能勸退
因為要他送報告很麻煩
(我不知道是真是假
但我的感覺是如此)
在這邊要再來一個小小澄清
告不是要肇事者一定要怎麼樣(被關之類的)
只是一個手段
提告是為了逼他出面處理
提告是為了逼他出面處理
提告是為了逼他出面處理
再一個提醒
這是法律的追訴期問題
提告要在案件發生後六個月內!!!
提告要在案件發生後六個月內!!!
提告要在案件發生後六個月內!!!
小心別讓對方耍花招
拖過六個月你就求助無門了
~~~~~~~~分隔線~~~~~~~~
保險員從頭到尾一直提調解委員會
但我們也沒有接到通知
直到我提告後兩星期
我終於收到通知
(提出調解委員會通常作業時間是兩周
等於是我提告他才申請)
調解當天我是請弟弟陪同
雖然有調解委員
但凡事還是小心為上
調解過程砲火猛烈
我把調解分成幾個片段
大家就當看笑話吧
1.
當我說保險員近1個月都沒連繫時
他們竟然敢說
他們有打只是我們沒接到
但當場就被我們反駁
就算我沒接手機
電話會有來電通知
(是當別人是白癡嗎= =)
2.
當我提到因為他這樣拖
我要把賠償金額提高
(這是我自己經過一個多月的思考
一方面是因為對方提學生
讓我想到他損害了我學生的權益
一方面就真的是不爽)
保險員說他們的底線是3000
還把調解委員叫出去討論
(我很納悶這是可以的嗎?)
3.
調解委員看我態度很硬不願意就3000
還跟我說
「年輕人
同情一下對方
你不和解還有後續法律的問題」
(偏偏姊我不吃這一套)
「你不用跟我說法律問題」
((我弟也不吃))
「你要我們同情他
誰同情我們?」
~~~~~~~~分隔線~~~~~~~~
最後和解金額
23000(車損)+
550(醫療費)+
{3000(原本他提的金額)+3000(我們原本提金額與他的落差)
+3450}=33000
只是想告訴大家
別因為自己是學生或年紀小就覺得辯不了對方
不要對方看輕你
你也看輕自己
那就枉費我打這篇打到4點半了(哭)
我要來去睏阿~早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