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法律相關問題
事隔一個多月前,媽媽在路口被撞,當時媽媽是直行的摩托車,時速大概30-40左右,對方(女,非本地人)開車車速快沒有打方向燈直接右轉,直接撞倒我媽,事後酒測發現對方喝酒,當下直接送到警察局,到警察局筆錄時,對方一直堅稱他喝酒跟開車沒關係=_=他說因為他有睡眠障礙睡前一定都要喝酒(並說他是昨天晚上喝的),加上要去醫院看父親所以車速比較快,但到警局後還是很茫的感覺。
而媽媽左手脫臼跟擦傷,目前已經休息一個月左右沒去上班,目前手還是在治療的狀態。車禍大概一個禮拜肇事者一直有打來問要不要約時間和解,但因為媽媽還沒好,加上對方判決書也還沒下來,之後是說如果等媽媽狀況穩定再回電給他就好,這期間先不用再打來了!
而不知道為何這禮拜法院寄了通知書,請雙方到法院調解室談(因為當下媽媽他們快來不及,所以有先打給肇事者說請他們等一下,而對方沒接電話),到了以後發現對方沒到,調解人員也再次打電話給對方,發現對方根本還在睡,而且好像一樣有喝酒的樣子,而對方說她沒有要出面,他一切都給保險公司負責,完全沒有誠意!
目前家人決定目前若三個月內對方再不打算要談的話,要直接告對方了(對方目前已有酒駕刑責)!
而目前任何收據都有留著,我想了解若對方遲遲不肯出面,到時候控告對方需要找律師嗎?會不會最後賠償金也拿不到?而大家建議賠償金可以索取多少?
麻煩大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