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打這篇的原因,是因為我之前聽到很多人把『辦告解』這個詞,當作開玩笑、或是嘲諷的用語。這讓身為天主教徒的我還滿不舒服的。為了破除很多人對於告解的誤會,因此查了很多的資料,來介紹所謂的告解。
1 .神父的保密原則
神父不能將告解者的秘密說出去,如果他做了,按照教會的法典他永遠不能再當神父。神父聽了我們的罪狀後,絕對嚴守秘密,不告知任何人,即使有生命的危險,亦不能吐露。教會自有史以來,不論是神精質者、精神不正常者、甚而叛離教會者,從未有洩露告解秘密,相反地,有不少神父因守密而喪失了性命!相傳有一兇手,在聖堂殺了人,把兇刀放在更衣室內,然後在神父前辦了告解。官廳來查時,神父礙於嚴守告解秘密不予告訴實情,遂被判罪坐監,最後死在獄中。而在教會歷史上,有一位聖人叫若望臬波莫,當時做皇后的聽告解司鐸,但皇帝性情暴戾多疑,他懷疑皇后不貞,於是要聖若望臬波莫洩露皇后的告解秘密,以瞭解實情,但聖人守口如瓶、態度堅決,最後慘遭殺害。在聖人列聖品驗屍時,人們發現屍體其他各處都腐爛了,惟有舌頭栩栩如生,這是天主因聖人保守告解秘密而顯的奇蹟。
2.告解的時候不是告解給神父而告解給上帝,神父只是告解的證人。
雖然我們在辦告解時,總會認為我們只是辦告解給牆對面的神父聽,但事實上,上主會親臨於神父那,親自聽取教徒的告解,再藉由神父,寬恕我們的罪過。應該這樣說,告解聖事,並不是一個形式,而是透過這形式,去跟天主說:我想愛祢多些、好些,請幫助我。在告解中,神父就是耶穌,我們是真的與耶穌相遇。在禮儀中,我們告明的罪,是在耶穌真實臨在前,承認我們的過錯,告訴祂不再犯,聆聽祂的教導,並與祂再許諾不再犯,懇求祂的恩寵。然後,是耶穌本人對我們說:我赦免你的罪,平安去罷!這恩寵、這臨在,是真實的。若我相信,是能真實地改變我生活的。形式只是表面。
3.告解不能隱瞞罪惡,不能選擇性告解。
要把罪告明的清楚,因神父知道後,經過判斷,才能決定赦免或束縛。而且告解真實的對象是天主,天主理所當然而且一清二楚的明白我們所犯的罪惡,所以欺瞞是不好而且沒用的作法
4.不能自己替自己告解
因為若我們只是自己懺悔,而沒藉由告訴神父辦告解這個方式,很容易再給自己找理由、或軟弱而犯同樣的罪行。但由於告解這個制度,會強制要求把罪惡說出來,會讓罪人有羞愧感,進而下次不願意犯同樣的過錯。
5.定改與補贖
告解不是一種單純的表面形式,辦告解是要發自內心的痛悔所做的,然後決定再也不這麽做,也就是所謂的定改,但有時也需要外在的行動,來證明悔改的真切。至於補贖,就是神父在人們告解後,所罰的幾端經文。
《我見我聞福音》作者瑪麗亞·華多達,在1944~1947年間,耶穌親自啟示給她,讓她“看見” 耶穌的一生。耶穌並且要求華多達詳細記錄所見所聞的福音,以供世人閱讀。在此,摘取書中 耶穌 所教導到關於告解聖事的其中一段。
635.8你們也應該聽取教友的告罪,就像我曾聽過你們和許多人向我告罪一樣,並且赦免那些真心悔改的人。
你們擔心為什麼?為了怕不會辨別罪過的種類?我在別的地方已經和你們說過,有關罪過和判斷的問題在這問題上,你們要注意七件事,好判斷是否是罪?是輕是重?我現在扼要地重新說明:就是什麼時候犯的罪?多少次?是誰犯罪?與誰犯罪?用什麼工具,是什麼罪?犯罪的原因?犯罪的目的?但是你們不必擔心,天主聖神會幫助你們。
我誠懇地請求你們,你們應該度一個聖善的生活。這聖善的生活,會增加你們超性的亮光,甚至能準確地看透人心的隱秘。這樣,你們就能以愛心幫助那些害怕把罪說出來的人;或用權威譴責那些有意隱瞞罪,以及不願悔改的人,你們該向他說明靈魂的實況。
你們要切記,我這位'赦罪者'已不在世上。你們更應當像我一樣:要有公義,耐性,仁慈,但絕不是軟弱我說過:'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釋放;凡你們在地上所束縛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縛“{參瑪十八:18}。為此你們對每一位來告罪的人,都要仔細斟酌判斷;不要因個人的愛惡,禮物,恐嚇受到影響而左右你們,反而要公平,一視同仁,有如天主一樣;並且常記住人的軟弱和仇敵的陰謀。
我也提醒你們,有時候天主也容許祂特選的人跌倒,不是因為祂喜歡見人跌倒,而是由於某一次的跌倒,可能給他帶來更大的益處。所以對那些跌倒的人,你們應該伸出援手!因為你們不知道,這次的跌倒,對他來說,可能是一種轉機,能決定性地治好他長期的沉疴,而永不再犯。且在他的血液中,產生淨化的作用而恢復健康。以我們的觀點來說,甚至能產生聖德。
最後附上一則 國家與告解保密原則衝突的新聞,這個神父解釋的挺不錯的,可以參考看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