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上一篇,我和我朋友討論了關於約炮和外遇的觀念。
發現潛意識都會認為不正確的觀念是來自於從小被長輩,學校以及宗教的灌輸。
我是這麼分類的,
約炮 = 純粹的性交
外遇 = 有付出感情的性交
如果說,一個人單身並且有性需求,找到另外一個人互相解決彼此的慾望,你情我願,沒有傷害,何來的負面呢?
哪為何只要被發現有約炮行為就會被認為:你做了不對的事情,你很骯髒,你是二手貨...等等的言論?
如果在公開場合高談闊論關於性的話題,為何會讓人產生厭惡感?
先不論男女,只要你是個人,你都會有性慾。不同在於是多還是少。
那我解決我的性慾,為何要被責備?被世人指指點點?
就像是A片女優,她演出了讓男性覺得非常興奮的戲,可是為何大部分的人卻不願意接受女優的正面存在?明明她幫助了很多男性解決了自己的慾望?
那回到最根本的問題,那是不是人類都不願意承認自己的性慾?
那再延伸下一個問題,如果是有伴侶的人出來約炮,是否完全的不正確?
我很常聽到約炮或者外遇表示這個人很髒,不負責任。可是如果約炮或者外遇都有做好保護措施呢?
在安全保護措施下約炮或者外遇,是一種對自己與伴侶的責任。若因為不安全的性行為將性病傳染給你伴侶,這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表現。
再來,如果是欺瞞伴侶,出去約炮或外遇。這是一種對你和你伴侶的欺騙。感情中如果出現隱瞞問題或者欺騙,通常這個問題就和滾雪球一樣,會越滾越大,最後就是大爆炸。
目前想到的負面反饋就是這兩個,責任與感情問題。
那再換一個立場思考,如果我真的很愛很愛我的伴侶,但是性慾上我就是比較強,伴侶性慾少,性事不美滿。難道我這一輩子都要靠自慰解決?
以我個人看法,玩玩具自慰等等的自我滿足性慾的行為可以減緩對於性的衝動但是對比和一個人性交(有技巧的)是難以放在同一個天秤上。
那為了性慾出去約炮,我個人認為倒不如先和伴侶溝通嘗試,搞不好開發新領域之類的。(例如開放式關係)
但如果,很愛伴侶不想離開他但是伴侶身體狀況無法進行性行為呢?
在這種情況,我的立場會被轉化成,可以出去約,在外面滿足了再回家愛伴侶。畢竟你無法對一個無法進行性行為的提出你想要性交吧?更何況提出了,最多對方幫你自慰,那對方的心情又是如何?搞不好嫉妒,矛盾,自卑等等情緒低落影響感情,那倒是距離分開也不遠就是了。
當然,我們也可以說,要約要外遇,就先恢復單身再約啊。為何要傷害你的另外一半。
這個世界人那麼多,什麼情況都有。別人的感情你插什麼嘴?你又不是他,你怎麼知道這種情況下你是不是應該做這樣的決定?你那幹嘛要批評?他們影響到你生活了嗎?
感情世界很複雜,你我他都不一樣。經過這一次的研究才瞭解從小被灌輸的道德倫理只是一條界線,就像是宗教會推崇婚前無性行為,讓女生自愛之類的屁話。
最後長大才發現,不先試用,你怎麼知道他是符合你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