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署 這個公眾人物不辦她嗎?
銘傳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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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擷取:沒重點
(有關您反映疑似疫情期間違反防疫規範事件之查察及處理屬地方政府權責,建議您備妥確切違規之人、時、地等事實資料提供地方政府查證處理)
等了這麼久你給我看這個
// 10/16清晨 某金甌女中+7同學委屈發文 //
9/26(第0天)快篩陽性確診
現在政府確診者防疫政策是7+7
(7日居家隔離+7日自主健康管理)
根據衛福部居家隔離書相關規定:違反上述規定(7+7)者,將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 13條,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20 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9/29 (第3天)居家隔離日
宣稱快篩已經陰性
9/30(第4天)居家隔離日
就已經到夜店這種密閉空間去開轟趴了??
就你限動說的 沒有確診還出門 時間紀錄清清楚楚
妳真的有符合防疫規範嗎?
疾管署 這麼大的防疫破口該罰錢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