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E群組手滑 全部刪光光

感覺這判決很有爭議!上傳照片的使用權是否事實存在?如果是,當事人的權利就是被侵害。 而另一方的行為,明顯是惡意的,不過法官如果是老人家不會用手機,恐怕對事實的認定就會脫離現實!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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