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前是國民黨馬英九執政,檢方簽結為什麼可以栽贓民進黨?
國立政治大學
陳宗彥被指控受賄的案件,一直有人帶風向,說檢察官11年前簽結,不再深入偵辦與陳宗彥有關的案件是民進黨指揮。
但拜託一下,11年前還是國民黨馬英九執政好嗎?國民黨在2008~2016年執政,11年前就是馬英九任命的黃世銘在當檢察總長,根據檢察一體、中央一條鞭的制度,馬英九黃世銘才是真正握有權力,能指揮偵辦的一方;黃世銘檢察總長當時還竊聽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的電話,侵害國會自主,還夜奔總統府跟總統報告偵查中的案情、嚴重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曾經起訴馬英九的侯寬仁在這時期被冰凍,在這個時空背景下,只有國民黨有權大力干涉檢調辦案吧!
11年前當時的檢察官為何決定簽結,不再深入調查陳宗彥?我們不知道原因,尊重調查。但我們很清楚一點,當時就是馬英九當總統,檢察總長也是馬英九的人馬,如果真有政治介入檢調也是國民黨的責任最大。想栽贓民進黨政治介入司法之前,先看看案子發生在幾年前(11年前),是國民黨執政,好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