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浩克事件客觀事實

這則新聞造成了很多不同方向的熱議,我想就事件發表一點我的看法。 - 第一點是超商的衝突。 就第一段影片上來看,警察因為看對方情緒不穩且規勸不聽所以噴辣椒水,造成浩克情緒失控大鬧超商、毆打員警,在店內怒吼。 到第二段則是浩克坐在超商門口不停念念有詞大聲叫囂,此時警察就應該先行上銬,對方裸身明顯沒帶武器兇器,或是選擇一段距離觀察確定無武器之後上前限制他的行動,或是繼續噴辣椒水噴到他沒辦法鬧就行,警察此時的判斷有誤,選擇使用警棍毆打,且攻擊頭部打斷警棍。單就這件事情而言警察的處理程序是有失比例原則,失控的當下甚至對他開槍都是合理的,但是坐在門口無偏激攻擊行為的處理明顯失當。站在當事人來說控告員警是合乎情理的,如果今天員警程序都正確的話,我一定都是百分之百支持,錯就錯在給他抓到了把柄。 - 第二點是浩克情緒失控的主因探討。 看了板上的文章幾天之後,看得出來是浩克劈腿前女友,但暴走的確切原因還不太清楚。我認為浩克的私人情感問題在外面發洩是一件非常無理的舉動,姑且不論今天他劈腿還是前女友劈腿,都不應該傷及無辜遷怒於人。所以我認為他在超商大鬧是一件非常錯誤的事,一個巴掌拍不響,如果沒有鬧,今天也不會有警察無緣無故敲破你的頭。 - 總結: 劈腿還在外發洩非常無言,鬧上新聞之後私事也是自己搬上檯面,被人指點是自己要想過的後果吧?看了當事人的個版之後發現浩克影射前女友是恐怖情人,試問今天鬧出新聞的人是誰?造成社會恐慌還有不良示範的人又是誰?如果當好一個男朋友或是好兒子,懂的避嫌或是安分守己的好好推廣健身,誰會去限制你跟別的異性的距離或是掌握行蹤?前女友也是從事健身行業,接觸各種異性一定也是有,但是為什麼別人做得到安分守己好好愛人?你卻需要別人管你限制你,現在也是無縫銜接了小三,這完全是合理了前女友之前的憂心吧? #浩克 #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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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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