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與權力不對等,#MeToo帶給我們什麼影響
最近性騷擾的議題不斷延燒,台灣多處發起的#MeToo運動也愈滾愈熱烈。不過,有些人認為性暴力的受害者(大多數為女性)是小題大作,質問她們「為什麼現在才說」、「不要來討拍好嗎」,甚至有些人還因此煽動男女對立,認為女權就是反過來壓迫男性。不過,男女之間的權利真的已經平等了嗎?究竟#MeToo運動對台灣社會的影響為何?
就衛福部的調查結果顯示,性騷擾受害者為女性的比例,相較於男性高出許多,而且發生在職場上(特別是上對下的權力關係)特為尤甚。顯然地,性騷擾常是一種「權力不對等」的反映,加害者常利用自身權力優勢,強制對被害者行使性方面的要求,而被害者由於在社會結構中處於弱勢,不敢提出反抗。
舉例來說,由於女性受限婚姻、家庭育兒因素,所以職場上高階主管的比例,男性比女性來得多。當主管對下屬有性騷擾的行為,下屬有時得為了保全自己的工作而委屈自己,如果反抗或告狀,可能就會被上級主管祭出更嚴厲的手段報復。在該惡性循環之下,加害者也開始合理化自己「職場性騷擾」的行為,進而使權力不對等的情況愈來愈擴大。
即使男性跟女性有時候身份地位差不多(像是學校的同學關係),那麼為什麼被害者還是以女性居多呢?其實還是脫離不了「權力不對等」的關係。在文化方面,男性常扮演兩性關係中的「主動方」,女性為「被動方」,這導致男性主動調戲女性的行為很容易被視為正當的示愛,女性在社會期待的束縛下難以反抗,以致於「性騷擾」與「正當追求」的界線愈來愈模糊。若女性真的感到不舒服,恐怕還會被旁人揶揄「誰叫你長那麼正」、「是你自己太敏感」等,讓女性陷入有苦難言的窘境。
幸運的是,#MeToo運動中一個個被害者的勇敢發聲,讓其他有同樣遭遇的女性能夠搭上順風車,慢慢揭露自己過去的傷疤。但有些人卻反酸她們「為何不早說」,誠如前段所述,由於權力不對等的關係,即使她們當時真的說出口,一方面可能會被掌握權力的人報復,另一方面可能又得遭受傳統父權文化的輿論壓力,對她們產生二次傷害。因此,在當時她們才只能選擇容忍不說。
再加上性騷擾發生時效短且難以蒐證,所以#MeToo的出現,對女性來說無疑是個強心針。但很遺憾的是,在目前父權的社會當中,它已經激起部分男性的強烈反彈,甚至有了「女性威脅男性社會地位」一說。但我們認為這些說法只是迷思,從兩性對這次事件的反應得知,台灣在男女平權上還是有需要加強的空間,特別是「厭女」、「男女對立」的情形,在大眾輿論下並沒有明顯減輕,甚至砲火還有加劇的感覺。
最後,#MeToo在台灣是否有延續它本身的立意?還是只是成了有心人士胡亂指控、製造性別對立的工具?當被害者好不容易勇敢發聲後,會不會又被譏笑成「放羊的孩子」?而旁觀者們在此事件中是否好好正視著性別議題,還是只是成了吃瓜群眾的茶餘飯後?至於胡亂指控的部分,你以為的加害人在「有罪推定」之下,也有可能一夕之間變成被害人,社會體制在保護性暴力受害者的同時,是否也能避免下一個暴力發生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