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跟我收房租
國立中山大學
二更:
老公也回覆了🤣 B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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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家踴躍的發表意見😉
這邊統一回覆一下 最後雙方覺得我們還是「共同」買一間房住,共同持有及負擔房貸;至於先生婚前買的房則是他自己當作「投資」用,所以我們不會搬進去,也就沒有房租及感受度的問題了。
有些留言提到類似「結婚就想到離婚/或是有點計算」之類的話語;我個人的個性就是覺得結婚就有可能離婚,所以我做的任何決定都必須想到以後不會後悔,個性使然。
至於「分什麼房/干我什麼事」之類的留言
如果今天沒有結婚 我住他的房子我非常願意繳房租;但是今天我們「結婚」共組一個家庭,就如同我文章說的 我也非常願意分擔房貸,目的是希望可以給彼此安全感,如果真的離婚房子是屬於他的,但是我可以依比例拿回我的那部分;同時先生每個月所要負擔也可以減輕。
也許有人是願意婚姻中無限付出不求回報,離婚後也不會在意得失啦,但是我做不到。
至於講到金錢
如果是情侶階段 我願意用市價的金額給租金
如果是夫妻的房貸 我也願意付一半的金額
所以不存在「用一個月一萬去凹一塊餅🤩」
(況且我原文也沒有提到我要用一萬付房貸,是不是想像力太過豐富🤩🤩)
今天會想要不以租屋名義 而是付房貸的名義是因為1.為了以後自身保護考量2.是不想自己在這個家一點話語權都沒有!
我不希望到時候發生 婆婆或誰要來住一個月 我不同意 但先生回我一句「這是我的房子,你沒資格拒絕」的可能發生….
再次感謝大家的發言 讓我聽聽不同人的想法😆
想和大家討論個議題
房子是先生結婚前就已經買好的,目前租給別人收租金,但結婚後先生說我們一起搬進去,但是因為少了租金來源,因此每個月的房貸壓力會加重,所以先生說如果我們兩個一起住進去,他要跟我收原本1/3房租(例如原本租別人收3萬,我則給1萬)(是房租的名義)。但是我聽起來覺得很不舒服,因為他是跟我收房租,如果是以希望我可以一起分擔房貸我非常的願意,但是跟我收房租我就覺得很不舒服,那是不是以後離婚了我等於沒有辦法跟他一起分房子或者是拿回我的那份錢。怎麼感覺先生比較在佔我便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