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更
其實沒有想要上升到藝人身上
因為他是全公司對我最好的了😢
主要問題還是公司跟老闆
藝人也常常被洗腦到基本上思想被控制了
公司的部分只能先透露 旗下藝人前陣子有辦演唱會(算小型的
更
發文前就已離職 但不是自願的
公司左羞辱右謾罵 我抵死不從
因為我不覺得我提出薪水跟工作不合理這件事哪裡有錯
而且被壓榨這麼久了不拿一點資遣費怎麼可以
該要的全部都要 也提出之前的加班費沒給
加總後我平均一個月加班80個小時(我撐了7個月
上報勞動部 調解的時候老闆說只願意付2.8w補償
而且!他們當天提出的薪資單居然造假!
跟之前我email收到的不一樣!
加上態度依然超跩 我氣死
為了要給這群巨嬰教訓 我當然不可能妥協
目前是申請到法扶律師 正在整理資料準備提起訴訟
至於為什麼我要做這份工作
之後再發一篇文跟大家分享
絕對不是因為想接近藝人這種原因
正文
我!就是我本人!還要扣勞健保⋯
而且2.8w是當『公司』助理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11:00-19:00
平日or假日加班沒任何加班費以及補休
24小時on time
不論平日假日白天晚上 甚至請病假或出國
有訊息要回 電話要接 所有的工作也不會因為請假就暫停(只是換個地方工作
老闆說 責任制 這行本來上下班時間就不固定
藝人說 這行請假歸請假 沒有真的人可以不見的
*總結:不管你在幹嘛什麼時間 找你就需要馬上出現
為什麼說是公司
因為除了藝人
公司老闆、同事 也都把我當助理使喚
工作內容多到無法敘述 完全工具人🙋🏻♀️
像是老闆嫌書太重(她上韓文課) 就會叫我在上課前送去教室給她
同事一句我不會就把事情丟給我做
還因為我都騎車上下班
一下幫忙送這個 一下幫忙送那個(還不會補貼油錢⋯
印象最深刻叫我送衛生紙去大直?(從六張犁,而且下大雨🙄
也是要幫忙顧狗(但因為我很愛狗所以覺得還好,而且可以逃離公司
開車的部分不會很常 但還是會需要
有一次叫我在停車場等整個活動結束(大概5-6小時🙃
各種想的到想不到的應該都做過了啦
其餘雜事真的多到爆💥
補充:
『基本』工作內容從接到案子開始
從事前敲妝/髮/服/造型/攝影/交通/舞者
寫活動預算簽呈
到提供宣傳圖/ID/音檔/器材清單等
確認活動時間後 要再次確認妝髮等時間
聯絡當天所有的團隊時間地點
中間的配衣服/借衣服/定裝/錄ID/確認衣服/寄or送回沒選上的衣服
活動前一天再次確認所有人的時間地點
活動當天就是走完該有的流程 活動結束回公司整理東西/衣服等等等
選活動照片 想文案 整理團隊標記 發文
再來還要收到所有花費的發票 寫結案簽呈 請款單
以上結束一個案子💦
想聽聽大家覺得這樣的工作內容
薪水應該開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