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櫃林森大火6死事件最重僅判3年
高層不用受罰、都是底下的人受罰
我們這些底下的人命很賤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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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錢櫃林森店大火造成6死67傷的事件,經查明是插座走火+警報器未打開造成。
僅3年半的審理,目前的判決結果如下
店長翁珮雯涉及過失致死罪的部分,判處1年2月徒刑,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同時要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
副店長張惠純1年徒刑,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同時要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
工程師黃思銘2年徒刑、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同時要提供160小時義務勞務。
九康工程行負責人王聖傑3年徒刑。(修電梯的公司)
而當初下達關閉消防警報邊維修邊營業的錢櫃董事長練台生、高級襄理2人也不起訴,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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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大家知道了吧?這個就是典型的奴工店
高層的都沒事,出事的都是底下的人負責☺️
6條人命最重的罰則是3年啦,大家要開店的共勉之~
最好領個黨政比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