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

廢渣前任,在你對我動手動腳甚至拿我的提款卡屢屢去ATM領$時,你就該明白,我不會那麼簡單放過你。 如同你把我往死裡打一樣,你都不珍惜了,我又何必留你活路呢?一開始我告了你侵佔/毀損和傷害。 想不到法院卻拆成2件來審,侵佔1件,毀損傷害另1件,跑完一連串的程序後,你侵佔不起訴結案,且不得再上訴。 檢調的判決惹火我了,輪到我開牌,好比德撲的手牌往往都是最後比完公牌後才會開,而且常會出現逆轉性的勝利或翻船。我賭我勝利的機率大過翻船。 於是,我寄回了公文的所有資料,再加碼爆料,反正證據都被檢調收走,說我無法提供新事證,好啊,無法提供新事證是吧? 存摺影本、發生經過和通常保護令,我一併寄回,且就用這些現有證據提告前任背信和詐欺等新罪名,就看你們收到我的種種證據後會不會被我堵個啞口無言? 你們檢調被一個完全沒有證據且只有小學學歷的被告忽攸,也不願相信握有種種證據的我,是怎樣?該提出證據自證清白的人是他吧?至始至終都不是我好嗎? 毀損/傷害判個拘役四十天我也是覺得很蝦,三十天+二十天等於四十天???到底哪門子的判決?別逗了,上班要專心點、認真點啊! 姑且不論是有減刑還是誤key,30+20=40就明顯有問題咩,小學生都會的數學題欵,搞什麼啊?到底? 每次看到檢調的公文,血壓都會莫名的飆高 ,沒把我氣到吐血是我脾氣好...。多虧了男友時不時幫我開解,不然真的會被氣到腦充血中風。 我說檢調啊!上班専心認真點很困難咩?別再混水摸魚了...。 廢前任你就睜大眼睛看著唄,看法院怎麼重審你的案子?當真以為我吃素的嗎?你躲得了一時,躲不了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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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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