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初因為很擔心突然陣痛,已經過了預產期,很擔心會麻煩到我家人,
所以我跑去找我當時的男友,
找不到人的情況下,我先自己去看醫生,
醫生說我胎位不正,必須剖腹產,我原本想要自然產,
時間日期都由醫生決定,
到了當天,我不知道當天颱風來,
原本醫生約我早上七點到,
但一大早狂下暴雨,路上積水到膝蓋高,
機車熄火,
我被迫徒步涉水,
但這樣一定會遲到,
就這樣走著走著,這麼剛好在一個十字路口看到該醫院的接駁車,
我趕緊揮手上車,全身濕淋淋,
到了醫院,我換上手術服時,
護士告訴我幫我接生的醫生,路上車子拋錨,可能要另外找別的醫生幫我接生,
就在我快要被推進手術室前,
車子拋錨的醫生竟然突然趕來了,
就由他為我開刀,
原本七點有因為上述原因耽誤到,
所以我兒子出生的時辰比預定的晚了一個時辰或兩個時辰
以上種種過程跟巧合都讓我覺得是天註定
但聽人說剖腹產不是那個嬰兒原本正確應該出生的時間,
那我這種情況到底要算是嬰兒註定出生的時間?還是人家說的不是嬰兒原本該出生的時間呢?
煩請賜教!萬分感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