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單位調查於Dcard上妨害名譽一事,但Dcard因公司規定,不提供匿名發文者個資,是否變相鼓勵大家於Dcard平台謾罵、撻伐及散播不實言論呢?

本魯因前陣子遭匿名者於Dcard版上妨害名譽一事,已於警察局報案,今日於偵查隊詢問案件進度,偵查隊表示Dcard因其公司規定,若非殺人、詐欺等等(念了一堆但本魯記不起來)較嚴重之罪行(不含妨害名譽),因此本案提告妨害名譽一事將”不提供匿名發文者資訊”進行後續訴訟。 該篇文章因本人向Dcard申訴後已刪除,但該文章已被身邊多數人知道,且主動前來告知有人在網路上攻擊我,由此可知該文章已明確指名道姓,且文章帶有謾罵、撻伐及散播不實言論,底下已有多數網友跟風留言其不實指控。 Dcard不願意提供匿名者資訊以利後續訴訟,是否變相同意社會大眾可於網路平台”指名道姓”的謾罵、撻伐及散播不實消息呢? 若以後要針對某人毀謗、謾罵、散播不實言論,是否就上Dcard平台呢?因為Dcard會保護你的個資,不會讓你有被告的機會? 請各大網友討論指教,謝謝!若Dcard官方也看到這篇,覺得我在帶風向重傷Dcard名譽,歡迎隨時與我討論。
愛心
嗚嗚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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