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家父母沒有欠妳,本來就沒有照顧外孫的義務
國立政治大學
前情提要
原文:
家人知道先生外遇後
先生是鴻ㅇ集團旗下子公司工程師
疫情緩和後開始去大陸出差
今年去ㅇ音科技出差跟該公司的女PM外遇
還錄下不雅照片/影片存在手機
返台後被我發現我要求離婚
家人雖然知道我邊工作邊帶孩子奔波勞累且先生時常不在身邊為我感到委屈
協議離婚過程中卻還是不斷明示暗示對方跟我道歉並勸合
讓我覺得我身為家人的女兒很不值
腹背受敵
我爸說:他也不過是犯了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如果我遇到我也會啊
我媽說:他也沒有要去跟那個女的組家庭,你就原諒他嘛
我哥說:你態度太強硬讓他不敢來跟你求和,你就放軟一點
先生坦然承認外遇事實,整個協議過程中沒有一絲歉意跟求和的意思(有我也不要!),但我的家人一直想把我推回去跟那個骯髒的人維持表面婚姻關係!
評論:
原原PO在留言中補充
她將孩子帶回去
請外公外婆幫忙照顧
讓外公外婆覺得累 等等
可能也是外公外婆這樣說的原因
我是這樣看
娘家原生父母(以下簡稱外公外婆)
並沒有欠妳什麼
依照法律規定照顧未成年子女至18歲成年是「親生父母」的義務,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都無此義務;
外公外婆沒有欠妳,不幫忙照顧外孫不違反法律;今天如果外公外婆願意幫忙帶孩子那是做功德做慈善,是情份;不幫忙也是本分,講白點原生家庭父母不欠妳,沒有義務平白被妳拖累,要花精力花時間幫忙看孩子,老人家沒有這義務。
妳要帶小孩回去給外公外婆照顧
是增加老人家的負擔
照顧小孩是很累的事
對老人家的精力、時間是很大負擔
為老人家的體力是很大壓力
甚至可能影響老人家的健康和壽命
自己如果要麻煩別人幫忙照顧小孩,就要有這行為造成別人困擾、增加別人負擔的思想覺悟才行,不能自私自利只想到自己、必須想到這是增加外公外婆壓力和負擔的行為。
另外,我主張性別平等,主張尊重人的自由意志,所以我認為要不要離婚完全尊重原PO,原PO可以找律師好好處理夫妻財產和孩子撫養權問題。
這跟娘家(原生家庭)是兩回事,妳可以自行選擇離婚,但妳不能情勒原生家庭父母(外公外婆)非要支持妳不可、他們沒有這個義務,外公外婆沒有法定義務照顧外孫子女;那是妳自己要承擔的責任,不要拖累別人,增加別人麻煩,那就什麼都好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