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三法有比囤房稅跟18%重要嗎

既然這次三法可以靠國眾兩黨的努力下直接通關 為什麼過去抨擊執政黨炒房 沒有維護居住正義 與之最相關的囤房稅及跟房價有關的法 都不先修 既然民進黨卡著要圖利財團 那沒辦法用一樣的方式通過嗎? 還有被民進黨沒收的18% 不是應該先要回來嗎 怎麼會是修那三個法 這是支持者們要的嗎?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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