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打兩種疫苗被收兩次掛號費
國立政治大學
看新聞說現在有公費流感疫苗可以施打,
而且劑量打完了就沒有,
又聽聞一個朋友因為中流感,跨年在急診室度過,
感覺到過年的時候會大流行,
索性今天就到新竹某耳鼻喉科診所掛號。
一開始原本只是想打流感疫苗,
在候診時發現也有公費新冠疫苗可以打,
於是進診間時臨時跟醫生說想多打新冠,
但竟然被要求再多付 100 塊掛號費(原本是掛號費是 150),
我一頭霧水:奇怪,掛號費進門時不是就給了嗎?
但想說來都來了,還是先打再說。
沒想到打完出來拿健保卡時,
櫃檯小姐說要再跟我收 150 塊掛號費,
我跟他爭論說醫生講 100 塊欸,
他說:「沒有,就是 150 塊。」還回頭瞪了醫生;
我又問怎麼要收兩次,
小姐說:「打兩種疫苗就是收兩次掛號費。」
我再問打兩針沒有比較便宜嗎?他說:「沒有。」
眼看跟他爭辯無果,
就悻悻然付了錢離開。
回家愈想愈不對,
隨手查了衛服部疾病管制署網站:
上面寫說打兩項以上疫苗掛號費不得另加。

原本想回診所去理論,但再到診所時已經打烊。
請問我這樣是能去檢舉它們嗎?
不知道有沒有懂法規的版友可以現身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