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想詢問租屋補助條件是否符合,小弟條件(72年次)
1.2024剛結婚,跟老婆育有將滿1歲的大寶
2. 戶籍在中南部,戶籍內有我老爸(戶長)、我、小孩,共三人,老婆是新住民
3. 老爸43年次,名下無任何不動產與動產
4. 老爸兼差性質工作,無任何紀錄的,
實質每月收益千元計算,
老爸每月有領國民年老人年金不到4000
5. 小弟2023年扣繳憑單約109萬
目前有 車貸、信貸、學貸、
還有剛撥款的勞工紓困貸款
6. 現行租小套房套房7000,因為小孩一歲了,計畫租2房一廳格局,看租金都落在1.7~2萬間(北部),將是一筆增額開銷
7.想詢問,如果以我的條件,
同戶籍月收計算
是不是可以符合租屋補助條件?
在此先感謝大大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