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式關係?真的有這麼棒?

已經不只一次有人問我「開放式關係真的好嗎?」或是委託人問我「抓到先生後,他才說想要開放式關係,我該答應他嗎?」 首先,現在有許多不同的關係定義,而我只能分享自己處理過的案例和觀察。 以下是我遇到的案例: 有對夫妻婚姻的雙方原本已協議好雙方都開放式關係,但是婚姻維持不變,畢竟有了孩子,他們當初也認同這應該能增進夫妻感情的方法。 一開始,這些情況都在雙方預期的軌道上運行。然而,這種挑戰人性的關係模式,往往撐不了太久,很快就會出現脫軌的情況。 某一天,其中一方違反了協議內容(比如,原本說好不可以過夜,但最後還是過夜了)。委託人因此爆發,對伴侶的行為從開放式關係重新定義為「外遇」。 他在抱怨的同時,拿出了他們的協議書給我看,裡面列了大約20幾條事項,20條裡面又有很多小細項,看得我真的是嘖嘖稱奇。 🕵️「你們都各自找對象了,這樣可以算兩清吧?你抓他的目的在哪裡呢?」 😐「這是原則問題,說好條件是這樣,怎麼可以破壞規定呢?」 🕵️「好,那拿到你要的證據後呢?想做什麼?」 😐「就離婚啊,我要監護權」 🕵️「不能直接談離婚嗎?」 😐「不行,我提過了他不要,他說我們明明講好各自出去發展新關係為什麼要離婚。但是這就是原則問題,明明講好的他毀約,他不仁在先。」 好,他真的很強調原則問題。 🕵️「當初你們決定這個關係是誰先提的?」 😐「他提的,現在想想搞不好當初他提出這個本來就別有居心了」 委託人越講越氣憤。 最後,我問了他一個問題:「如果你成功拿到證據拿到監護權並離婚,後面有什麼打算呢?」 他沉默了一會兒,然後說:「不知道,可能是警告自己下次不要再輕易相信承諾了吧。」 其實他心裡明白,這種合約本來就沒什麼實質約束力,更該說,他死守對方該遵守這種承諾,其實是不願意面對,對方的心早已經不在這段關係裡的事實。 後續在無數次的對話對談後,又接了幾個因「開放式關係」扭曲傳統婚姻關係的案子,我發現,雙方對邊界的認知一旦有一絲一毫的欺瞞、認知不同,這段這段關係就開始破裂。 所以到後面只要有人問我對於開放式關係的看法我只會說, 「我絕不會把關係放在變數如此多的地方」 更何況還有這麼多複雜的地方要解決: 1.法律站不住腳 管你們是否有先說好,現在妨礙家庭還是能告的成的。 2.情感界線模糊 3.時間精力分配 4.財產分配困難 當然相信這關係有在裡面過的很自在的人,但是超過了兩個以上的人,模式的穩定性一定會遠低於一對一的關係。 在我來看,一對一的關係就已經夠麻煩了。 那,何必呢? 我是家協偵探社的柳社長 有什麼問題隨時提出,我會盡量抽空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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