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禮讓行人(文長)(勸世文)

台灣一直是行人地獄👿,鬼才道路設計世界的稱號🤡 因為在外縣市工作的我,其實路況跟路線不太熟悉 某日(去年113年9月左右)要去北投去接見客戶,騎機車🛵行經中央南路跟中央北路(北投市場前面圓環) 那裡車輛行人非常多也沒什麼道路燈號 基本上車速也就10幾(不可能超過20) 眼看準備穿越中央北路 行人穿越道(以下簡稱斑馬線) 我看一個路人站在線上遲遲沒過馬路 我也點頭示意就緩慢通過 🤔 說時遲,那時快 前面為騎樓柱子旁站著警察 👮‍♀️跳出來 揮手示意 以下是示意圖
megapx
(紅色是我前進方向、綠上是行人位置、黃色是斑馬線、藍色是警察帥哥) 並說道:行人站在斑馬線上你未禮讓行人 然後劈哩啪啦念了一堆規定 我只說我以為他沒有要過 我才緩慢通行(O.S.超衰) 當下知道要罰新臺幣(以下幣制同)1200元(有點嚇到😨,金額還不小比未戴安全帽還多) 隔天就把罰單繳完想說就這樣結束了 結果我在今年(114年2月),過了半年收到要去上道路安全講習(道安講習)三個小時,心理晴天霹靂😱🤯 這邊來教學一下(文章重點) 先講規定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以已摘述本次文章重點,其他略以 ※第 3 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四、行人穿越道:指在道路上以標線劃設,供行人穿越道路之地方。 ※第 44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1200-6000以下罰鍰。(這邊補充:機車罰1200元,汽車部分,小型車1500元、大型車1800元;若是有號誌的路口、科技執法拍照取締,皆罰6000元,並得參加道路安全講習。) 簡單來說:不管紅燈綠燈黃燈🚦路人🚶‍♀️‍➡️站在斑馬線上 你就是得※停讓※ 沒有。沒有。沒有。外面的說幾公尺幾塊枕木距離 檢舉或拍照📷的話一樣開罰,因為規定沒寫距離只說停讓 因為我是到外縣市工作 所以單子是寄到我原住所 也會直接告訴上課時間地點(哪個監理站) 單子上也明確說明超過時間沒上課(沒請假)要加罰1800元,超過6個月吊扣駕照 畢竟我在外縣市所以我只能到我工作縣市地方上課 打電話詢問士林監理站 他會告訴你哪一天哪個時間會開道安講習可以來上課(帶身分證&通知單),但位置有限要提早來 那天是早上0850的課程 我跟公司請假就去上課 我還提早一個小時(怕沒排到)
megapx
結果已經開始排隊了 深怕沒排到 裡面位置大約有60-70個位置 身分確認後就會在你的通知單上面寫號碼 並請你依照號碼去位置就做 時間一到就開始上課 講師調查大部分的人因為未禮讓行人來上課就佔8成、剩下就是超速, 上課就是一直講到法規條例看影片等 中間沒有休息也不能睡覺滑手機(不然就會把通知單還你,請你下次再來) 最後還要考試,考試通過才能拿通知單(有蓋章)
megapx
心得 下次看到斑馬線有人就把它當作看到警察先生👮‍♀️或者你的家人 不然浪費錢就算惹 還浪費時間 阿真的那個人打死不過話,你就熄火牽車過去吧 另外補充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新制度 民眾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違規日為114年3月1日之後,並須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將收取每小時200元費用(也就是600元)(但可以自選時間)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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