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暈倒地拜託肇事司機叫救護車被嗆說“關我屁事!”
輔仁大學
對方是右轉汽車,我是直行機車,我們兩個車頭并行,所以我沒看到對方有打方向燈,然後對方轉彎的時候我急煞車但煞不住,後來撞上之後,我的車往前滑行一小段路。
當下沒撞到頭,但可能是有嚇到(急診醫生說的),所以一直噁心想吐,而是腳很痛站不起來,後來我緩不過來,請對方幫我叫救護車,對方態度很差的說,“關我屁事!我才不要幫你叫救護車!你自己叫”
後來我想打電話給110,但因為頭暈的關係,其實完全看不清楚電話號碼,撥了好幾次都撥不出去,後來等我有意識的時候,人已經倒在地上了。
肇事司機在旁邊看影片(有影片的聲音),我也不知道倒了多久,旁邊有一個外國女生一直問我還好嗎(英文)我拜託她幫我打救護車和110,但他語言不通,感覺很慌張,我就還是只好繼續自己努力,後來終於撥出去了。(外國女生看我好像還可以就先走了)
電話中警察問我地址,因為在大馬路加上嚴重暈眩,我完全講不出地址,旁邊當下只有那個肇事司機,我就又拜託他說,“不好意思,請問這裡是哪裡?”
他整個態度超差的說,“你裝個屁啊!又沒撞到頭!少來這套了!”,死不跟我說,我勉強講了幾個地標之後過一陣子,救護車和警察就到了。
後續就不說了,其實傷勢還好,醫生說我應該是迷走神經的問題才會出現昏迷倒地嚴重噁心暈眩的症狀,腳就挫傷骨頭沒事,身上一些零星挫傷傷口這樣。
我也不想否認我們雙方可能互相都有肇事責任,所以我現在針對的點只是他拒絕叫救護車的情況。
其實事後想起來挺氣的,而且對方過程中一直謾罵,但謾罵的過程中沒有錄音,而且警方談話的時候我也忘記提到這點,所以筆錄內容沒有提到對方拒絕叫救護車這件事。
因為我非法律相關的,所以簡單查了一下,好像能提過失傷害或者不救助或公然侮辱之類的,但卡在沒有證據(雙方沒有行車紀錄器, 而且那個路段警察說沒有監視器),而且我也沒有錄音,那這樣成功的機率是不是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