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嬤今年不幸離世了
在生前所有生活起居都是由兒子負責(我的爸爸)
而爸爸還有兩個姊姊已經嫁出去了!
現在因為姑姑(也就是爸爸的姊姊們)也想要一起分遺產
雖然法律主張家屬的兒子女兒都可以分
但是我覺得對爸爸很不公平
1.後事處理都由爸爸負擔
2.塔位由爸爸負擔
3.先前阿嬤的生病支出帶看由爸爸負擔
以上支出姑姑們都沒有拿一分錢出來
更別說生活照顧了
這樣姑姑們卻要分遺產
(如果說嫁出去還有一同照顧一同分擔 還說的過去)
真的很心疼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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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喇叭吃黃蓮
要花錢花時間的時候找不到人,要分錢分地的時候跑得比誰還勤還快,台灣中老年特性
B1
K
凌凌
妳爸可以拿出支出證明,假如花了200萬,扣除200萬後,姑姑們還是有權分剩下的遺產,只能怪妳阿嬤沒替妳爸著想。
B2

貓咪喵嗚
心疼錢還心疼爸爸?!如果我爸死了我兄弟姐妹都沒照顧過,我也不會有這種想法,孝順是發自內心的財產是你阿嬤的,除非你的姑姑們都虐待過你的阿嬤或者是對你阿嬤非常的壞非常的惡劣,否則你是在計較什麼?!
B3
D
din din
菊花台裡面有一句話
周潤發對周傑倫說的
朕不給,你不能搶
況且生前沒有規劃
人走了就全部照國家說的方法處理
你看不開心都得接受
法規是處理事情不會處理情緒的
B4
Z
東海大學
我媽包租婆比我哥有錢,都花在我哥一家身上,吃喝水電都我媽付,房子以後可能也是我哥的,我媽說要怎麼分把房子切ㄧ半嗎?我是不是不該出生。
B5(已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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