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交通違規
更新總結:
「檢舉臨停以下條件缺一不成」
1.錄影3分鐘
2.影片有浮水印日期時間/下載app
3.檔案限制80MB/可以用line壓縮
4.事發七天內申請檢舉
———原文————
我以為檢舉是可以嚇阻民眾再犯違規行為,減少警力負荷之外國民可以互相監督,讓台灣交通環境更好。
但是不是太理想了?
我想問,目前的檢舉制度有要認真抓「違規臨停」嗎?
過去檢舉幾次誇張的違停經驗失敗,原因是:
1. 要求拍攝影片3分鐘
2. 上傳影片有檔案大小限制
現在追加一個
3. 影片需加上日期浮水印!
補充:好吧,後來爬文才知道大家都有過因為沒有日期檢舉失敗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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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臨停在我心裡是最嚴重也是最自私的行為!
如果是要抱嬰幼兒或是老弱病患臨時下車,臨停地點選擇不太危險的地段我就覺得沒關係。
我自己也是開車族,但我可以坦蕩的說,我絕對沒有並排臨停。
有停車場停車格我就是開進去付錢。
逼不得已我會視情況停紅線,而且也是選擇空曠的地方,或是巷子裡車流量少的地方的紅線。
但現在讓人痛苦的是很多人明明是要買飲料,不然就是貪圖方便,就算旁邊有停車場停車格也不會停進去,就是要違停!
這次檢舉是這台車真的太誇張直接臨停在慢車道上並排機車!
而且旁邊就是一個停車場🅿️
很多機車因為它繞到快車道承擔更高的危險!大家車速很快啊
我站在那拍三分鐘還要提心吊膽擔心車主是什麼黑道還是大老闆跑過來揍我。
因為車主去銀行辦事了。
好不容易壓縮檔案申請出去了,結果
還是檢舉失敗。
影片要加上日期浮水印?!
日期跟違規事實有什麼關聯?
影片就足以證明違規了啊!
這種東西可以後製編輯修改,政府不知道嗎?
好不容易補上浮水印了,想說重新申請,結果檢舉網站限制事發日「七天內」申請。
所以這個人就不用被罰了?
難怪大家臨停沒在怕啊!
附上截圖跟過去的失敗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