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錢說唉-!!!
[續上篇內容]
[唉錢路上的騙子?-初遇]
初次和她見面,是因為我有在網路刊登資訊收購藏品!
我買了總計一千多元的飾品,以為此小交易就此結束!(卻是惡夢的開始?)
再來就是第二天後的一個禮拜內,都讓我覺得手忙腳亂!(因為對方三天內就借了近五萬元)
借錢給她,讓她能夠從當舖贖回一件典當品,然後再拿到另一間當鋪典當,這樣就能夠借出更多的錢!
總之還有其他的事,讓我覺得一直再當她的跑退,但卻沒薪水可拿!
[自私自利的女人?]
若是我稱一位女性為女孩子,不一定是因為其未成年或是較年輕,而是可能認為其心智較不成熟!
要是我稱一位女性為女人,也不一定因為其外表較為成熟,而可能是指其心思較為狠毒或果斷罷了!
[殘忍的決定?]
第一篇文的開始,我提到了似乎在七夕情人節做了一個殘忍的決定?
因為女孩子的一張當票剛好在七夕情人節到期,若是沒有繳利息或是將典當品贖回,那就會成為流當品!
原本前一天答應女孩子要將典當品贖回(二張當票),金額合計15萬元,而贖回的珠寶若沒有變賣就由我保管!
但是因為後來提款時遇到了警察,耽擱了些時間,回家後家父也察覺我有事耽擱,於是就問我有何事,我就照實回答!
家父聽完似乎覺得不妥,於是就連絡家母,後來家母三更半夜還睡不著,一直打電話給我,要求我不要去付款!
[不能因為一個陌生人而破壞家人的感情]
我不忍家母因為擔心我受騙而心神勞累,所以決定不付款,並在LINE留言,準備和女孩子翻臉!
當女孩子聯絡到我時,就表示至少要幫她付五千元的利息,這樣才不會成為流當品!
女孩子曾經提到花了一百多萬購買的珠寶,結果典當後只拿回約十分之一的錢!
所以她想保住她的珠寶,不想成為流當品,否則會損失慘重!
[錢都有準備了]
我當然有五千元去付利息,但要是我付了利息,就表示我相信女孩子的話,要是將來發生不好的事,也是我咎由自取!
但是我對女孩子的說詞總是半信半疑,因為之前女孩子說要把抵押品和曾經賣給我的商品拿回去,然後才能去擺攤做買賣,等到商品有賣出在對分一半的錢還給我!
我覺得行得通,當天還幫她墊付攤位錢,結果雖然有成交,不過金額不多,若是將相關收入和攤位錢還我,就只剩幾百元,根本沒辦法支付生活開銷,所以我就沒有要求對方還款,但還是覺得對方沒有誠信!
[我必須要選邊站]
我不想咎由自取,所以我就必須要選擇相信警察和父母的話!(否則就是相信女孩子,然後將警察和父母的話當成耳邊風)
我認為做的選擇是對的,並沒有錯,但是女孩事後卻不接受(認為錯的人是我!)
我則對女孩子說,要是妳要求我拿出十五萬元,那麼妳應該也要有能力支付五千元的利息,不然有何資格要求我幫您支付15萬元!
這意思就是說,要是妳連五千元的利息都付不出,卻要我付15萬元將珠寶贖回後,那麼將來妳又如法泡製,要求將珠寶取回卻沒打算還錢給我,那我不就白白損失15萬元?
換句話說,要是妳因為沒錢支付利息而讓珠寶成為流當品,那也是妳自己造成的,和我一點關係也沒有!
若要避免這種事發生,妳就必須要準備替代方案而不是到時一籌莫展!
[沒完沒了]
說起來也真是悲哀!
十萬元對某些人而言可能不算是筆小數目,但對有錢人而言,真的不會放在眼裡吧!
我要是有錢人,可能就會花幾十萬元去幫女孩子解決債務的問題!
只是我不是有錢人,而女孩子卻找上我,因此讓我兩面為難!(裡外不是人?)
[終止付款]
我覺得要把欠款討回可能機會渺茫,但是又不想為難女孩子,不過要先止血的方法,就是不要再拿錢給女孩子了!
父母要求我不要再管女孩子的事,然後我似乎領悟了?
這就好像我要求女孩子不要再管寵物的事一樣(放生或讓人領養,甚至自生自滅?)
我看開了,放下了,不再以為自己是一位醫生(不管對方是好人還是壞人,都必要拯救對方的生命才對得起自己?)
我寧願當個平凡的市井小民吧!
~結語~
我大致敘述了一件和錢有關的糾紛,而這種際遇,可能大部分的人在一生中難免都會遇到(要是有想交朋友的話?)
我還是期望事情能圓滿解決,也期望大家能明辨是非並量力而為的去幫助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