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包遺落在洗衣店被偷走

9/1 號晚上大概 10 點去洗衣店洗衣服,結果不小心把錢包放在桌上忘了帶走。直到兩天後才發現錢包不見,想一想之後可能是放在洗衣店,後來請店家調監視器,發現 9/2號凌晨 3 點多犯人把錢包拿走,畫面還拍到清楚的車牌。 想請問大家,這種情況在法律上算是「侵占」、「侵占遺失物」還是「竊盜」呢? 另外如果要走和解程序,合理的和解金大概是多少比較合適?錢包本身是花 16600元買的,裡面現金只有600 元左右,還有一些證件跟簽證提款卡。希望有法律相關背景或有遇過類似情況的朋友能分享經驗,感謝!
愛心
森77
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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