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沒繳學費不能休學這件事我想從學校角度來講
1.通常依學則規定有繳費的情況下,開學前六週辦休學會退2/3費用,六至十二週退1/3的費用,因學生是開學後才辦休學且沒有繳費,所以學校才會要求補繳費1/3的費用,如果開學前辦休學就不會被要求補繳費了
2.休學會需要走離校流程,通常是去教務處拿休學單然後跑離校流程,走各個單位蓋章,等跑完回到教務處才算辦理休學成功,另外教務處不會主動去記誰拿了單還沒跑完
3.繳費部分像朝陽休學流程是財務開單去出納繳費,所以學生在財務拿到繳費單後沒去出納繳費,也不會有人知道
4.學校各處室的承辦人通常都只是行政人員不是老師,所以學生沒說就不太會主動關心學生狀況
5.其實學生可以等勒休,相關規定也有寫在學則裡,只是為了讓學校能賺錢,通常承辦人不會主動說
6.休學會先要求學生跟導師做訪談紀錄才跑離校流程
,就要看學生一開始有沒有跟老師説是因為缺錢,導師才有機會跟行政單位尋求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