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覺得聘金真的是一種惡俗啦根本把女兒當補償養育損失的買賣,10幾年前我也曾經有過一個身心靈及生活習慣都可以論及婚嫁的女友,但對方媽媽直接開200萬聘金而且只能一次給付否則別娶,會惡意刁難我也早有預料只是沒想到這麼誇張
至於為什麼我什麼會有預料是因為對方的媽媽真的是個神經病對女兒有極恐怖的控制欲外又很愛在我們交往時指手畫腳的,如果不照做就會把我們兩個當狗罵甚至會拘禁女兒3天到一個禮拜不讓我有所接觸,那時候我愛她都還會忍著想說結婚就自由了,但是有一次又關我女友時我忍無可忍直接報警,雖然後來因為女兒求情最後判緩刑,但基本上樑子已經結下,在這個極恐怖的環境下她從小就很怕媽媽最後也是妥協她媽希望我去借錢娶她,因為這樣我跟我家人一怒就直接分手翻臉了至今都沒任何往來
而這則新聞的案例是已經結婚,但結婚九年如果女兒真的過的幸福何必硬要追討?這個爸爸真的考慮過女兒的幸福嗎?如果是各位遇到了又會怎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