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文化說萬惡淫為首 , 西方人則相信七宗罪中最不嚴重的是淫慾 , 為什麼東西方完全相反?

天主教認為 , 人性七宗罪最嚴重的是傲慢 (pride) , 最不嚴重的是淫慾 (lust) , 那不就打臉我們東方講萬惡淫為首的道理了嗎? 為什麼東西方完全相反? 外國人可以有淫慾而我們東方人卻不行 , 東方人可以傲慢卻不能有淫慾 , 真是文化衝擊啊 , 而且看他們歐美人士對房事態度也很開放 , 東方人卻保守的要命 , 那當西方人對好色之徒還比較划得來! 以下節錄自維基百科的"七宗罪"條目 但丁在《神曲》裡根據惡行的嚴重性順序從輕到重排列七宗罪,其次序為: 第七大罪:「色慾」——放縱自己的慾望,只重視肉體的滿足,忽略心靈的溝通交流。 色慾是指過於強烈的、不合乎道德的慾望。對性愛的渴望,對刺激的追求,均屬於色慾之罪。亂摸私處、強姦、雞姦等,都是色慾最極端的罪行。(但丁的標準是「過份愛慕對方」,而這樣便會貶低了神對人們的愛。) 第六大罪:「暴食」——浪費食物,沉迷享樂。 狹義的觀點認為「暴食」等於浪費食物。從廣義來說,就是指「沉迷」於某事物,如酗酒、濫用藥物、屯積不必要的物品、沉溺於賭博玩樂而不思進取等。(但丁的觀點是「過份貪圖逸樂」。) 第五大罪:「貪婪」——希望佔有比所需更多的事物。 尤其是指金錢或權力的過份追求。聖多瑪斯·阿奎納認為貪婪是「背向神的罪惡,正如所有朽壞的罪惡一樣,是人為了會腐敗的東西,放棄永恆的東西。」與貪婪有關的罪包括偷竊、打劫、貪腐、叛國等。(但丁的觀點是「過度熱衷於尋求金錢上或權力上的優越」。) 第四大罪:「怠惰」——逃避現實、無責任心及浪費時間。 怠惰被宣告為有罪是因為: 其他人需更努力工作以填補缺失。 該做的事情還沒有做好,對自己是百害而無一利。 (從但丁的神學觀念上去看,怠惰是「未能全心愛天主,未能全副精神愛天主,未能盡全人之心靈愛天主」,具體來說包括怠惰、怯懦、容易滿足及無責任感。) 第三大罪:「憤怒」——憎恨他人。 產生無理的憤怒,對人復仇。在律法所賦與的權力以外,行使懲罰他人的意慾亦被歸作憤怒。歧視、過份的警戒心、對他人有傷害的意圖也算是暴怒。(但丁描述為「以正義作掩飾,把對公義的愛護歪曲為復仇和憎恨」。) 第二大罪:「嫉妒」——因對方所擁有的資產比自己豐富而惱恨他人。 嫉妒跟貪婪一樣,是一種因為不能滿足的欲望而產生的罪惡。貪婪通常跟物質財產有關,而嫉妒則跟其他方面有關,例如愛情,或他人的成功。(但丁說:「對自己資產的喜愛變質成了忌恨其他更美好事物的擁有者的欲望」。) 第一大罪:「傲慢」——最嚴重的罪惡,包括對天主不敬、對他人凶殘。 《聖經》在路加福音4:5-8記載:路西法是這世界的統治者,路西法也曾以他所統治的世界榮耀試探耶穌,這顯示路西法擁有全世界的政治權柄。僅在舊約有提到:天主明令人類不可食用智慧之樹的果實,路西法為了摧毀天主的創造物,化為蛇引誘人類犯罪,導致人類被逐出伊甸園,從此必須忍受寒冷與飢餓。後來其他人的小說寫作內容借用以作為撒殫代表:傲慢被認為是七宗罪中最原始,最嚴重的一項,因為路西法擁有統治世界的權力,而濫用權力正是一種傲慢。 四世紀當時的埃及修士龐帝古斯(Ponticus)主教把這些罪行定為八種「致命的激情」,而在東正教方面,這些衝動仍然被描述為「致命的激情」 而不是深藏在他們體內的罪孽。而主動迎接這些「激情」或拒絕與這些「激情」對抗的人在正統基督徒道德神學方面是被定位成有罪的。 四種基本美德和神學三美德合稱為七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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