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精神賠償多少合理
最近出了車禍,車禍過程是我是在「慢車道直行」騎車,快到路口時被在「快車道的汽車」右轉碰撞,導致我跟機車都倒地,我有滾了一小圈,後面被送急診我人是沒事,就輕微的挫傷這樣(被撞前我確實有看到他打方向燈,但後面就突然閃躲不及」
而我的機車被估價下來需「2萬7千多」的修理費,手機則是「近一萬」,但車禍的當下我覺得車主態度不是很好,他下車第一反應竟是趕快去看他車子有沒有怎樣,而不是先來攙扶倒地的我⋯⋯
還是路人經過來扶我起來的
這讓我有些不悅⋯⋯⋯⋯
但因為初判表還要再等一個月才下來,說真的我也不敢保證是不是對方全責,雖然我當下是沒有違規使用手機或是騎很快等
變成我現在估價完還不敢貿然直接先修⋯畢竟加起來就要3萬7千多嗚嗚🥹也不知道是不是對方全責了
但被碰撞當下一定還是有受到很大的驚嚇,也有去做收驚,聽到保險業務的朋友說可以跟對方小筆索取精神賠償(對方車子的保險是乙式),他也叫我之後的賠償細節跟他保險專員接洽就好
想問大家,如果跟他索取3萬的精神賠償會太過份嗎⋯⋯以及大家覺得對方全責的機會大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