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藝人曹西平的遺產

銘傳大學 會計學系
有看媒體說多年前曹西平與親兄弟決裂
已經很久不曾往來
生前也有確立遺囑
要將財產全數留給乾兒子
但是台灣有特留分的法律
(目前看曹的三哥表態會儘速返台)
也就是他兄弟趕回台灣後
即使雙方很久不曾往來
也代表對方可以在有遺囑為前提下
仍然從乾兒子那邊拿走部分財產@@?
這是真的假的啊....?
遺囑效力原來這麼低嗎?
也就是說將來父母不在了
很有可能從不知道哪個地方
突然蹦出一個或許你都沒聽過的叔伯阿姨
然後跟你說:
欸嘿~我是你父母的兄弟姐妹
你爸媽的財產有一部分我要拿走哦~
什麼...你沒聽過我?
那又怎樣~這是我的法定權利
有遺囑也沒用哦小乖乖~
....?
這合理嗎?當初是哪個天才通過的法案啊?
以我自己為例
我知道我爸爸有一個妹妹(我要叫姑姑)
跟我爸是同母異父的兄妹
我只有在小時候大概4-5歲時
似乎依稀看過她兩次
我爸說他這個妹妹盜用公款、
對自己媽媽不聞不問、欠賭債、惹事生非
、亂搞男女關係等等族繁不及備載
沒次都是我爸這個當哥哥的出面擺平
花了一堆錢、替她找工作等等
甚至連我看過她的那兩次
都是她惹了事聯繫我爸
假惺惺回來替阿嬤上香
希望我爸能替她解決
我爸每次也都念兄妹之情替她解決
而這位姑姑已經30年音訊全無了
只知道還活著而已
完全沒辦法想像這種人到時候跳出欸嘿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