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藝人曹西平的遺產

有看媒體說多年前曹西平與親兄弟決裂 已經很久不曾往來 生前也有確立遺囑 要將財產全數留給乾兒子 但是台灣有特留分的法律 (目前看曹的三哥表態會儘速返台) 也就是他兄弟趕回台灣後 即使雙方很久不曾往來 也代表對方可以在有遺囑為前提下 仍然從乾兒子那邊拿走部分財產@@? 這是真的假的啊....? 遺囑效力原來這麼低嗎? 也就是說將來父母不在了 很有可能從不知道哪個地方 突然蹦出一個或許你都沒聽過的叔伯阿姨 然後跟你說: 欸嘿~我是你父母的兄弟姐妹 你爸媽的財產有一部分我要拿走哦~ 什麼...你沒聽過我? 那又怎樣~這是我的法定權利 有遺囑也沒用哦小乖乖~ ....? 這合理嗎?當初是哪個天才通過的法案啊? 以我自己為例 我知道我爸爸有一個妹妹(我要叫姑姑) 跟我爸是同母異父的兄妹 我只有在小時候大概4-5歲時 似乎依稀看過她兩次 我爸說他這個妹妹盜用公款、 對自己媽媽不聞不問、欠賭債、惹事生非 、亂搞男女關係等等族繁不及備載 沒次都是我爸這個當哥哥的出面擺平 花了一堆錢、替她找工作等等 甚至連我看過她的那兩次 都是她惹了事聯繫我爸 假惺惺回來替阿嬤上香 希望我爸能替她解決 我爸每次也都念兄妹之情替她解決 而這位姑姑已經30年音訊全無了 只知道還活著而已 完全沒辦法想像這種人到時候跳出欸嘿我🤧
愛心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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