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底,因租約到期,房東不續租,於是,搬了家,但,新搬的租屋處很小,偏偏我東c又爆多,只好把一部份的雜物暫放在門口。
一段時間後,不對啊,我東c好像有變少的跡象?!(但,東c實在太多,一時半會也想不出什麼東c被順走)什麼跟什麼啊?!到底?!更
何況,都已經在外面的雜物堆上,夾了紙板,標註說是搬家整理中,勿動的標語......。
之所以和隔壁房客認識、聊天,起初,我用推車搬東c,新舊租屋處距離不遠,就和大樓的打掃阿姨借了推車慢慢搬,雖說東c很多,慢慢搬也會搬完。
那天,到了晚上還下雨,搬著搬著,我呿,連推車都不見?!加上,又凌晨也晚了,我也沒有第一時間去報案。
只是,我東c還沒搬完啊,是剩一點沒錯,但也只能先和打掃阿姨說推車不見......,我會去報案,而,剩下的東c,就多搬幾次唄。
隔壁房客知道我用推車在搬,但,我推車不見時,過沒多久,她在門口抽煙。
她說,她有聽到推車的聲音,以為是我在用推車,就沒多想,結果,我上個廁所幾分鐘的時間,推車不見了。留下傻眼的我們......。
我們就這樣認識的。
我要搬家時,和老闆要了兩天假,可,不夠啊,光整和搬到新租屋處,就直接把兩天用完。
加上,我還得去找阿姨的推車,和處理浴室的積水,只好上班前先起床去附近的警局備案。
還好波麗士也挺熱心,並沒有因為是沒多少$的物品就不受理,就幫我調了附近的電眼和陪我找事主。
而事主一家起初還不承認,後來,經過波麗士的一番抽絲撥繭後,總算是把推車找回來了,我認出了推車上的麻布袋。
結果是,事主家人有推,用完之後有歸位,結果,晚上又被廟祝推去用,還放去不同位置,難怪我找不到!!!(吐血,真是!!!)
坦白說,我其實不想因為推車就去麻煩波麗士的,我知道他們很忙,問題是,推車是打掃阿姨的啊,再怎樣也要把推車還回去吧?!不然她就沒辦法倒垃圾了。
在推車找回的當下,我就推回去還阿姨,只是,當下沒遇到她,就請她朋友轉告。
不久,我接到波麗士的電話,他先是問我在哪,我說,在附近,後來,他又說他在原本發現推車那,又發現別的推車,要我確認有沒有推錯,大家都在等我。
我說,那等我一下,我待會過去,就看到警察旁邊,一個是事主的家人,一個廟祝和他朋友吧?!
反正,只要推車上的麻布袋沒被動過,那麼,我可以百分百確定就是阿姨被推走的推車。
既然誤會解開,那就沒事了(嗎?)
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