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草,但柯文哲好像有罪?

小弟我是喜歡柯文哲的,但研究這次案情,有幾個地方解釋不通,不知道大家看法為何,可以在下方討論。 1.為何威京集團要分給7個員工各30萬,再轉到民眾黨政治獻金,如果是一般的政治獻金,直接由公司名義匯款不就好了? 且如果只是一般的政治獻金,應該匯款完就差不多了,為何朱亞虎要跟李文宗確認金錢有到? 這嚴密的作業系統有點令人懷疑。 2.為何柯文哲不解釋小沈1500的涵義,若真的不是錢,就大聲說不是錢就好不是嗎?
愛心
哈哈
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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