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揭發成大教授性騷而被霸淩過程

現在這篇的核心內容,是以性平案被害人角度講述親身經歷,讓大眾理解為何數名成大同學,只能在留言說中文系陳X煌教授會言語騷擾人,但是沒人敢具名申訴,只要誰申訴他就會被放到網路上。 另外我也想藉本文替自己澄清,幫爭議教授洗白的最後籌碼就是指摘我是「恐怖情人,外洩前女友私密事」,靠這件事合理化他們一切暴行。為避免議題失焦,我自己把事情講清楚,但是會把我跟前任的糾葛放在最後面講,如果你只想看公共議題,就也可以不用看到最後。 另本文章除了前情提要連結外,絕不會出現任何「西斯、不雅內容」,我都會以法律名詞替換,請安心觀看。先作個前情提要:
閒聊

國立大學教授叫我跟他前妻性交

成功大學陳X煌教授,他說他前妻很漂亮、喜歡小鮮肉,叫我把電子信箱給他。這位教授也是性平案的加害人,我不知道怎麼處理,報性平也不痛不癢,我應該去地檢署告發嗎

以下是本文簡單目錄: 一. 我決定挺身而出申訴陳X煌教授性騷的原因? 二. 我在申訴過程中遭遇哪些霸淩? 三. 我出席性平會的過程非常不受尊重 四. 我跟前任到底有什麼恩怨,為什麼陳X煌和某些學生叫我恐怖情人? 五. 結語 ————————————————————— 一.我為什麼申訴陳X煌性騷? 陳X煌對我出現性騷言論當天,是113/11/22(五)中午,在那當下我確實覺得難以忍受很受羞辱,但我的用意是陳情,也不想節外生枝,而且我覺得男生被男生性騷要具名講出來好尷尬。所以我沒有提出性騷擾申訴。 後來陳X煌在113/11/25(一)下午16:00發表了這篇貼文內容,說他自己被學生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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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看到文章後的隔天,寫信給教育部,我是要譴責陳教授這樣隨意公開描述性平被害人特徵,並且向教育部表達我也是被害人之一,佐證陳X煌如果說自己平常對性言論很小心明顯所言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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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日,學校接到教育部函轉我的陳情,陳X煌當天就用臉書發表公開貼文,說是我一人分飾多角申訴,性平霸淩案子虛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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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沒有指名道姓,他在訴訟中也不否認他是在講我,而且同年12/30他也在貼文下方Cue我(如上圖2) 看到這篇文章後;我才鐵了心要勇敢站出來申訴他性騷。由於我不是成大學生,成大人室事要受理我申訴還需要我先填申訴書。這也說明;性騷擾申訴絕對沒有「一人分飾多角」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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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認性平案涉及公益,我那陣子到處陳情、爆料,說這位陳副院長把他的其他性平案栽贓給我,用抹黑別人的方式來澄清。陳X煌還為此對我提告(檢察官不起訴處分。) 我向檢察官說明:我只知道我沒辦法一人分飾多角申訴兩次,他被約談的時候我根本還沒提性騷申訴,我怎麼知道他實際上到底有幾件。就算事後查明先前的申訴案是烏龍,那這場烏龍也是他自己未經查證亂講話搞出來的。而且我認為不管是誰申訴他都不應該上網揭露。 🛑🛑🛑🛑🛑🛑🛑🛑🛑🛑🛑🛑🛑🛑🛑🛑🛑 —————————————————————— 二. 我在申訴性騷的過程中遭遇哪些霸淩? 在113/12月間我的臉書、Dcard文章不斷接到嘲諷、恐嚇、騷擾私訊。 1.📖臉書騷擾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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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臉書騷擾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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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Dcard騷擾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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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Dcard騷擾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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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位粉頭轉發系主任聲明,說我前任在11/18~11/22間持續被我在FB、Dcard騷擾。事實上: 陳情事件我前任從頭到尾沒出面,她臉書早就封鎖我了,她在Dcard也沒有辦卡稱,我根本找不到她何況騷擾。根本沒有的事,前系主任黃教授發聲明卻能鉅細靡遺連日期都講得出來。 上述4則騷擾內容未必是同一人所為,但是Dcard部分是可以調閱使用者資料的。而我之所以當下懷疑「吳小姐」,因為對方在Dcard被我叫吳小姐也沒否認,而且我覺得這種行為應該是學生比較可能做的。 結果想不到警察調閱資料查出對方身分是「高X仁」教授,沒說錯,那個粉頭帳號真實身分居然是男教授,偵查中他抗辯非基於追求騷擾目的而留言,跟蹤騷擾沒有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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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這段期間,我有向教育部及時任文學院長高X玫,反映性平或陳情的行政調查過程,是否洩漏被害人個資?對方連我全名、臉書帳號都知道,高X玫院長和人事室的回覆一致,就是「被申訴人都有迴避、成大絕對保障陳情人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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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副院長陳X煌馬上在同年12/30,似用行動打臉學校的說詞(我臉書封鎖陳X煌,他以為我刪帳號,於是發文對我叫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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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發這篇貼文的時候,性騷的申調還在進行中。 另外我想補充,陳X煌在我提民事訴訟時還向法院申請不公開審理,理由是: 「就兩造間紛爭事實攸關國立成功大學性騷擾申 訴評議會就本件性騷擾事件之過程及結果認定,屬於機關機密事項,並為兩造當事人間之隱私,被告爰此聲請」(看起來法院沒同意)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怕判決書被公開,但很有趣的是他現在說這個涉及當事人隱私,那他還屢次把這種事拿到網路上講,整件事情看下來就是:「只要他被投訴他就拿出來講」,而且只要有懷疑特定對象就講,講之前根本不作查證。 🛑🛑🛑🛑🛑🛑🛑🛑🛑🛑🛑🛑🛑🛑🛑🛑 —————————————————————— 三. 我參加成大性騷申調會議的過程: 1. 成大的性平會過程,我是講個人經驗: 委員:「你是不是有什麼地方冒犯他呢」 我:「他被申訴還在臉書上講我」 委員:「你怎麼這麽注意他臉書」 2. 最屌的是這個,在會議一開始申調委員就要求我脫下口罩,她的理由是「現在已經沒有疫情考量了,而且我們就是確認一下你是不是本人」 我當下聽起來不覺得不合理,但我後來隔了很久想到有件事很怪,我好像不曾提供身分證或照片給成大,她要怎麼確認我的身分?有向承辦人事室詢問,她們也承認確實沒收過我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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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他們為什麽叫我恐怖情人 這部分是我跟前任的恩怨,不是本文重點,而且上面已經一堆圖片,因此我不會逐句放截圖;純粹敘事,如果有人質疑我或提告,我會拿證據出來。 1.恐怖情人的由來 其實你們認為是就是我沒差,但你們說「我洩漏前女友的私密事」,這句話乍聽是什麼意思?一般人會聯想到「不應接受公評的隱私」或者「我利用男友身分獲知她的秘密」吧。可是事實上那件事前因後果這樣: 當時我們只是同學沒有交往,她自己半夜私訊我;說她曾經在科博館有妨害風化的行為。(我當下也嚇到好嗎)我畫個重點:「交往前、公共場合、不法行為。」如果性別對調,女的出來講男的當年做過這種事,輿論會變怎樣? 「他這是性騷擾吧,妳還跟他交往?」 「私密事?誰會在公共場合做這種事,這叫違法」 但我知道成大洗地狗又會質疑「這麽多年的事你拿出來講,旺旺旺..旺旺之類」去看你們成大校規,犯罪事件被通報是連不起訴都會懲處的,如果你們質疑法律追訴期,就更加坐實我選擇向系主任舉報而不是向地檢告發是合理的。 2.她在博士班期間還涉及其他犯罪 成大中文這位博士生她不只妨害風化,她還跟任職南X公司的朋友,ㄧ起偽造文書詐領保險金。還有她的同門師兄中興中文林X傑學長,不只論文抄襲,而且抄的是自己師公的作品(欺師滅祖?),前任叫我發誓,聽了這件事不要揭發,她怕老師下不了台。而黃X松在學校是我前任的恩人(主任幫他處理過跟另一位老師的紛爭),交往期間前任知道黃X松曾經有過著作權爭議時,她卻叫我去揭發黃X松。這種人品以後為人師表要在台上傳道授業解惑,讓人不寒而慄。 3. 我曾把我的故事po在Dcard(下面連結),但這裡面沒有成大的瓜,就是交往歷程,沒興趣可以直接跳過連結再繼續看:
這故事不是要情勒,我自己選擇賺錢餵狗的故事,也不值得別人同情。 我只是想讓你們明白,不要再拿什麼心靈雞湯來灌我,勸我過好自己之類,人都會死,每個人有自己的人生,我為了討公道把自己也賠進去,我自己認為值得就好。她跟我交往期間,改不掉花錢的個性我也沒怪她,她唸博班快畢業了,還跟我說過她要再唸一個歷史博士。 4. 分手後給的理由是「我害她太浪費」、「支持她唸碩博士像是在關住她」,她提分手那陣子跟我通話或Line都是氣焰囂張的,例如她跟我說:「給你個建議啦,你就老實跟你媽說你的錢被我騙光了,讓她們幫你還債阿」 我問她的Email截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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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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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她後續還對外散播大量不實謠言,並以被害人自居,例如她自己從小嫉妒她的某位閨蜜,後來她跟閨蜜說是我禁止她們往來,去尼馬的,那位閨蜜家裡出事時我還幫忙想辦法欸。她閨蜜跟我說這件事時我們已經分手9個月了,然後我才陳情,我真的不懂這個臭婊子為什麼拿了這麽多錢還要對我趕盡殺絕。 5.成大生說我恐嚇我前任部分 前面提到她妨害風化的證據並不是性影像,只是她當年私訊我跟我講那些事的對話截圖。就連她詐欺我手上也有鐵證。 坦白講如果我直接把這些事po上網,都是可受公評事件根本不會有罪,我錯在不應該先寫信跟我前任說我要講這些事,那問題是為什麼我會寫信跟她說,剛分手時她在mail說「她知道我很痛苦,不要悶在心裡、寫信也是一種抒發、罵她婊子也好、把她po到dcard上也好,這樣就有人跟我一起罵她婊子了。」這都是她自己說的,我根本不覺得她會因此心生畏懼。 陳大博士,我說你做這些違法的事,你可以選擇像黃X松一樣敢做不敢承認。但如果妳自認確實沒做,或者我轉述哪部分是妳沒說過的,那妳一定要告我,讓檢察官還妳清白,妳敢說妳沒有詐領保險金嗎? 🛑🛑🛑🛑🛑🛑🛑🛑🛑🛑🛑🛑🛑🛑🛑🛑 —————————————————————— 五.結語 我跟我前任交往期間,我就是一直不停在工作籌錢,也只夠她一個人唸書,我也曾跟她說過:「我每天要工作16個小時,騎車去上班,路過大學都很羨慕他們,其實我也很想唸研所再當學生休息一下」而當我向成大陳情,陳X煌副院長是用這樣的內容在羞辱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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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平申調律師委員問我最後還有沒有什麼要說的 我問那位叫我脫口罩的教師委員:「老師看過葉問2嗎,葉問說人的地位雖然有高低之分,但是一個人的人格不應該有貴賤之別」性騷帶有保障人格權的立法目的,今天就算是面對牢裡的罪犯,也不能這樣侮辱他。 對,我只有大學學歷,而且還是私立的,你們是讀書人,所以很了不起。但我這篇文章的這些人,都是博士以上,這些讀書人都在做什麼很高尚的事嗎?連做錯事都不敢面對嗎? 犯罪的事先不說,成大博士生(我前任)和成大前系主任黃X松面對抄襲事件的態度是一樣的:「不能講,不能承認」當到系主任的教授,明明知道自己曾經抄襲、曾經認罪還敢提告,你們可以去看他一審判決,情勒法官如果不給易科罰金會造成「優秀人才」入獄。這是黃X松告我妨害名譽時檢察官下的不起訴處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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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X煌教授就更了不起了,我真的很好奇,你還有多少驚喜是大家不知道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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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讀書人」一但被指控,最常見的作法就是先否認到底,說這是不實訊息。搞成各說各話也比他們單方面被質疑的好。 我現在把證據拿出來,成大校版那些洗地狗,應該就只能繼續對我潑髒水搞烏賊戰術,沒有關係,我我是個什麼樣的人不重要,你們要說我怎樣都可以,我也真的做過很多不好的事,就拿我舉發我前任這件事來說,她結夥詐欺我全程都知情,我也坦白說如果不是因為怨恨她我不會舉發。但是那又怎樣?聽完我的故事,要繼續覺得我是恐怖情人我無所謂,不講以前,我現在也在做很多狗屁倒灶灰色地帶的事,但是講我講完了,然後我說的這些事實,你們要不要面對?至於我講的是不是事實,我相信客觀者都有能力判斷真偽。 提供大家一個思考方向: 一個學生犯罪,怎麼會搞到這麽多老師跟學生出來洗地?不就是其中有豬隊友把事情越搞越大,事情大到教授們不得不盲挺這位博士生了,這樣才能明正言順說「我們做的一切是在保護學生」。 但我跟陳X煌訴訟的一審法官邏輯很清楚:「又不是每個人為了保護學生都會去性騷擾別人,你就算不相信他講的封鎖不就好了」 我不發什麼不自X聲明,早已切斷親屬連結,現在我就一個人,我的命不值錢也不重要,要告我要評價我我都沒在怕,也歡迎來告。 我知道成大洗地狗會在留言區講什麼:「說不在乎評價,那幹嘛澄清,旺旺旺 旺旺…」, 因為我如果不講清楚,這些洗地的就會想用潑糞來模糊焦點,最後提醒大家,就算他們罵我的是事實,不代表我說的就不是事實,讀書人應該都有基本邏輯。 我話說完,洗地狗可以出來吠了,要講都講,要告都告,不用叫檢警調資料了,人家也很辛苦,要告我直接告,我去警局一定說:「哈哈哈,是我啦 😄」
愛心
驚訝
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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