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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看到相關修法還以為能完全排除手足
結果還是沒有辦法百分之百保障配偶
跟先生是頂客族 兩人都40幾歲
彼此都有手足
我們都是單親家庭 開始工作之後與家人手足
幾乎沒有什麼聯繫 連過年都沒有來往
以前沒有意識到這些
直到前陣子一個差不多背景的朋友腦梗過世之後
血淋淋的上演了一場遺產大戰後開始反思
雖然說保險不列入遺產分配
也有遺囑 信託那類的方式可以避免此情況
但在看過真實上演的戲碼之後
想知道是不是真的沒有辦法百分之百只保障配偶啊
我倆與父母、手足幾乎是沒有來往的狀態
簡直比同事還同事的那種
朋友的手足甚至還會聯絡 但也因為是頂客族的關係
朋友現在房子可能也沒辦法百分之百保住
因為當時房產是共同登記
我想了解假如當時他們只登記其中一人
是不是就不會將房產列入遺產之中
而是看登記在誰名下去做分配呢?
看完這些糟心的事之後才真的相信
什麼家人手足都會在你死後突然衝出來
即便平常毫無聯繫 根本也防不住利益的誘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