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時我很虔誠,卻也很壓抑。
打手槍、看A片,會感到自己有罪。對心儀女生有性幻想,會覺得是在褻瀆她。明明只是很普通的慾望,被我搞得像犯了什麼天條。
二十歲後,荷爾蒙開始不講武德。單身多年的我,很認真去拜神,求感情、求姻緣,甚至有點卑微地期待某種奇蹟發生。
後來聽人說,要有特殊作法,甚至要拿到對方頭髮。我當時還一度很興奮,以為終於找到祕訣,差點把自己搞成變態。
結果呢?什麼都沒發生。
現在想想,拜神某種程度是在拜自己。你求出去的願,其實是丟回自己的潛意識。講一次就夠了,講完放下,別天天挖出來檢查。
神若真的存在,大概也不想聽人一直碎念。